近期,泗洪县政府针对财政“同级审”中提出的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全县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
 
  意见强化了9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编制和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二是加大税收征收工作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各项非税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禁拖欠、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三是严格预算支出行为,从严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优先保证人员经费、民生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严格账户管理规定,严禁多头开户;国库支付中心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五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对项目全程跟踪问效。六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处置;严格资产购建、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和报废等行为。七是健全融资平台内控制度,保证安全运作,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八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九是推行财务收支定期公开制度;财政、审计部门根据职责实施稽查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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