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选课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为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的申报和选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凡申报开设全校性公选课的申报人必须有两年以上的教龄及主讲过一门课程的教学经历,且对申报的公选课程有一定的研究。
 
  (二)我校公选课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体卫艺术三个类别。为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技能和扩大知识面,各单位要动员具有申报资格,教学经验丰富、有研究专长的教师积极申报开设全校性公选课。
 
  (三)为规范和加强公选课管理,各单位应将全校性公选课工作纳入教学工作统筹管理,加强公选课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要认真审查开课教师资格,凡不具备开课资格与任课能力的教师,各单位应签署明确的意见。
 
  (四)凡申报开设公选课课程的教师,在申报时必须按照教学内容制定《××××课程标准》,并依据教学设计制作课程多媒体教学课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需填写《韶关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报表》(见附件1)和《××××课程标准》(见附件2),经各单位主管[*{a}*]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于2014年12月26日前将纸质与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一份报至教务处(行政楼410)。其中,对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该门课程多媒体教学课件必须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前发至教务处电子邮箱:2923488451@qq.com。
 
  (二)教务处将根据教学实际组织申报课程审核,确定符合要求开设的公选课课程,教务处将会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9周安排学生在网上选课。对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在开学后的第二周安排上课。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0751-8120030,欢迎有开课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全校性公选课教学工作。
 
  教务处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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