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等2位申请人:
 
  你们报来的《关于设立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债务、执业风险等承担责任。
  二、同意李勇、王玉荣为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
  三、同意李勇为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李勇(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13080068)、王玉荣(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13100070)、郑敬敬(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13130037)、宋琦(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13120047)、刘金锐(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13070061)、郑苓苓(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13140036)、屠阳(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13140034)、彭新聪(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13140035)、郝奎(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13080135)共9人为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30日内完成转所手续。
  五、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办公地址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电厂街1号4F-24室。
  六、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可从事单项资产评估、资产组合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其他资产评估,以及相关的咨询业务。
  七、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资产评估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八、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设立后,其业务活动和日常管理应接受河北省财政厅的管理和监督。
  九、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
  十、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及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厅有权撤销授予你们的资产评估资格。
  请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报我厅备案,同时申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河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0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