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趋势影响分析,这篇12月17日礼拜三*7出来的国际证券的文章请尽快看完哦,因为我们还有更多的国际证券的新闻等着你哦。
一、研究内容的界定
一、研究内容的界定
现代证券投资理论如证券组合理论和资本资产定价理论主要侧重于微观分析和定量分析,而按照传统国际证券投资理论,证券价格或证券收益是决定国际证券投资的重要因素,但该理论忽略了国际间存在资本流动限制的现实,也无法解释双向资本流动问题。这些理论不能作为本文的理论框架和基础。
本文对国际证券投资的研究与国际金融和国际资本流动研究角度有所不同,国际证券投资与国际金融虽然有相互交叉的共同部分,但二者各有侧重,前者更注重研究中长期货币资本的运动及其规律性,后者主要研究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及其规律性,主要包括汇率变动规律、资本流动规律和国际收支不平衡规律。国际证券投资是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形态,但前者本质特征在于盈利性,国际资本流动只是从一国与他国资金往来角度来划分,而且,本文所研究的国际证券投资要比国际资本流动的范围要小。
以往有关证券投资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资本市场开放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两方面,本文主要从利用外资的角度,结合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现状和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可能步骤,分析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现状;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主要障碍;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对我国经济安全的总体影响;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基本原则和战略步骤。
二、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现状
(一)股票市场作为重要的筹集境外资金的渠道,在我国引进外资中的作用不突出。
根据证监会统计,从1991年到2002年10月底,上市公司累计筹资8619.75亿元,其中从A股市场融资6665.38亿元,通过海外上市和B股市场筹集资金235.58亿美元。从1992年到2002年,我国股票市场累计境外筹集资金1974.23亿元,而同期累计外商直接投资额达到34141.61亿元,境外筹集资金仅相当于外商直接投资的5.78%。除了1997年和2000年外,多数年份境外筹集资金占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在8%以下。
(二)B股筹集资金的能力较弱,但与A股市场相比,泡沫成分较少。
目前中国A股市场与B股市场分割,两个市场的筹集资金额差距较大,从1992年到2002年A股及A、B股配股筹资额占股票市场筹资额的比重高达77.78%。B股、H股和N股筹资额占股票市场筹资额的比重不足12%。
另外,从市价总值与累计筹资额比率来看, 1993年到2002年A股市场市价总值与累计筹资额的比率在7-20之间,而B股市值与累计筹资额的比率在0.5~4之间,二者差距较大。这无法用上市公司的效益来解释,合理的解释:一是B股由境外投资者用外汇购买、转让、清算和交割,投资者比国内投资者更具有理性,股市“圈钱”和泡沫成分相对较少;二是由于长期以来B股市场只允许境外投资者进入,造成了市场低迷、交易清淡,股票价值低估,并最终导致了B股市场发展迟缓,而市场规模太小、市场功能丧失反过来又进一步造成境外投资者的大量退出,由此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2001年和2002年B股市场筹资额为零,但由于对内开放B股市场,沪深两市B股市场开始了价值回归过程。2001年B股市值与累计投资额的比率接近4,达到历史*6。到 2002年年底,B股市场投资者中,境内外个人投资者已经各占一半,达126万户,可以看出,境内投资者的介入一定程度弥补了B股资金的缺口。
(三)我国通过发行国际债券筹集资金的潜力很大。
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发行债券是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导下,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率先步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发行债券的形式筹资。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资本市场上发行了100亿日元的债券,期限12年,利率8.7%,采用私募方式发行。随后,在80年代中后期,福建投资信托公司、中国银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政部、交通银行等,也先后在东京、法兰克福、香港、新加坡、伦敦发行国际债券,发行币种包括日元、港元、德国马克、美元等,期限均为中、长期,最短的5年,最长的12年,绝大多数采用公募方式发行。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债券信用等级在不断上升,1996年,我国政府成功地在美国市场发行100年期扬基债券。近年中国外汇储备不断增加,主权评级也较高,2002年 11月11日,穆迪将中国的主权评级定为A3,前景评级上调至正面,这将有利于降低中国政府的借贷成本。
从中国金融机构发行国际债券情况看,2002年和2001年,我国金融机构发行国际债券2亿美元,远远低于美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从未清偿债务余额来看,截止到2002年12月,我国金融机构未清偿债券为97亿美元,占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未清偿债券的比重为7%,占全球的比重仅为0.15%。
从中国企业发行国际债券的情况看,截止到 2003年6月,中国企业发行未清偿债券余额为22亿美元,占发展中国家企业未清偿国际债券的比重为1.9%,占全球的比重仅为0.16%,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且比韩国、印度、马来西亚的水平还低。
从政府发行国际债券的情况看,截止到2003年6月,我国政府发行的未清偿国际债券余额为 52亿美元,比日本政府发行的未清偿国际债券略多,低于德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占发展中国家政府发行的未清偿国际债券余额的比重为 1.67%,占全球政府发行的未清偿国际债券余额的比重为0.5%。
概括起来看,截止到2003年6月,中国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发行的国际债券未清偿余额合计169亿美元。其中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占56.2%,政府发行的占30.8%,企业发行的占13%。无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发行国际债券数额较小,未清偿债券余额也较少。应该说,中国通过发行国际债券筹集资金的潜力较大。
另外,中国在发行国际债券进行融资的同时,也购买一些国际债券,截止到2003年6月,中国投资国际债券未清偿余额为113亿美元,占发展中国家的比重为2.2%。
(四)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
近年来,中国企业通过境外上市筹集了大量资金,截至2003年1月底,赴境外上市的企业已达76家。这些企业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后增发新股以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累计筹资204亿美元(355亿新元)。境外资本市场已成为上市融资的重要途径,而香港创业板更成为中国民营企业上市的[*{6}*]。香港联交所的统计显示,2002年117家成功上市公司中, 64家属中资企业,其中44家为民营企业。
(五)在证券市场有限开放的条件下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具体途径。
2002年至今,我国加快了证券市场开放步伐,证券市场处于有限制开放的阶段。我国实行证券市场有限开放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证券市场存在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证券公司运作不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证券监管不科学等一系列问题;二是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的条件尚不具备,国内经济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仍然较弱。
我国证券市场有限开放具体内容包括: (1)2002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境外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2002年6月4日,颁布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明确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权益比重不超过1/3;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权益比重不超过33%,并在我国加入WTO三年内,该比例不超过49%。同年12月20日,我国首家合资证券公司——华欧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成立,2003年1月12日,我国首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2)2002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上市公司向外商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并对相关转让原则和条件进行了规定。(3)2002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2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分别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办法》规定,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英文缩写QFII)可以投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除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外的股票、国债、可转换债券和企业债券等各类投资品种。允许境外资金投资国内证券市场,这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朝着资本开放前进了一步。
证券市场有限开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在人民币未实现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对A股市场的对外开放进行探索,允许境外投资者有限制、有条件地参与国内A股市场。目前,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具体途径也主要包括向外商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以及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将境外资金引入国内证券市场。
三、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主要障碍
国际证券投资能否在各国之间顺利进行,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外汇管制的放松,因为外汇管制是制约资本流动的主要因素之一;二是健全、完善和发达的国际金融市场,尤其是国际资本市场,此二者缺一不可。中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主要制约因素也与外汇管制和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以及国内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有关,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内股市流通股规模较小,结构矛盾突出,融资功能不强,是制约证券市场筹集境外资金的重要制约因素。
1.中国股票市场在规模扩张的同时,结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股票市场在短短的10多年时间里,到2002年底股票总市值达到3万多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7.40%,上市公司数达到1300多家,中国股票市场在上市公司数目与总市值规模方面,在亚太地区仅居日本之后,排名占第二位,超过了韩国、印度、巴西、墨西哥、俄罗斯、波兰、南非等大型新兴市场国家。但在规模扩张的同时,结构矛盾日益突出,股市流通市值占GDP的比重仅为12.19%,国有股和法人股比重较高,股市全流通问题积重难返,上市公司结构不合理、证券公司运作不规范以及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造成股市泡沫成分,股市市盈率较高,投机气氛过浓,制约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2.中国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相对较弱,没有成为主导融资渠道。以2002年2.4万亿元社会融资总额为例,银行贷款融资高达1.9万亿元,占 80.2%,债券融资3800亿元,占15.8%,股票融资仅为962亿元,占4%,比重过低。2003年一季度,这一问题更加严重,贷款融资、国债融资、企业债融资和股票融资的比重为94.5:2.5:0.7:2.3,与 2002年全年相比,贷款融资比重上升了14.3个百分点,国债、企业债和股票融资分别下降11.9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另外,从股票市场筹集资金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看, 1993年到2002年,股票市场筹集资金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一般在2%-5%之间。
3.金融资产的结构不合理也是重要制约因素。货币、债券和股票能够反映银行中介作用和资本市场相对地位的变化,1998年以前,三者相对数量的变化反映了银行中介机构相对地位的下降和资本市场相对地位的提高;但1998年以后,股票市场地位有很大波动,2000年股票市价总值占金融资产价值的比重达到23.58%,此后三年连续下降,2002年仅为15.16%,这与近三年股票市场融资额下降的趋势基本吻合。
从有价证券分类发行情况来看,从1998年以后,我国发行债券主要有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企业债,其中国债占绝大部分,2002年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企业债发行额分别为5934.3亿元、 3075亿元和325亿元,企业债比例明显偏低。而同期A股市场筹资额仅为516.96亿元,这些数据进一步印证了我国股票市场筹资不强以及我国金融资产结构不合理的判断。
以上三个因素说明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间接融资的比重很大,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和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决定了其与国外资本市场对接的条件不具备,很显然,在中国股市结构性矛盾没有解决之前,股市规模越大,风险越大。目前,我们不能期望中国资本市场能够按照国外规范的资本市场规则运作,其融通境外资金的能力也必然受到限制。
(二)人民币资本项目不可自由兑换是制约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基础性因素。
在我国,股市被分割为A股和B股,由于A股市场目前仅限于国内投资者,同时是以人民币为面值,而人民币与国际货币之间目前又不可自由兑换,因此中国A股市场实际上基本与国际证券投资割裂,虽然*7通过了QFII(境外合格投资者)的相关政策,但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A股市场的程度仍然很大程度地在较严格的外汇管制的约束范围。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实际上为境外资金投资国内证券市场设立了硬约束,即便有资本通过非法手段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其收益汇出和资本转移仍然是个问题。而B股市场虽然主要针对境外投资者设计,但其融资功能和成长性较 A股市场有较大差距,吸引境外资金的数额有限。
(三)中国企业到海外上市筹集资金的制约因素主要来自企业自身。
我国境外上市企业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不同程度地存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企业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透明度差等问题,这些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盈利的增长,而且挫伤国际投资者对中国企业的投资信心。
四、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对我国经济安全的总体影响
一般谈到利用外资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时,考虑最多的因素是担心外资对国家经济命脉和主导产业的控制。国际证券投资与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涉及对资本使用过程的控制,这种控制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建立在对使用中的全部或部分资本和设备拥有所有权的基础上,投资人在经营过程中拥有一定的决策权;而证券投资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不能取得企业的控制权。从资本循环运动的角度看,证券投资仅涉及货币资本的运动,而直接投资不仅涉及货币资本的运动,而且涉及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运动,往往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流动联系在一起。可见,以能否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和主导产业为标准,证券投资不会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文的分析,我国利用国外证券投资的形式有很多,由于企业到国外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对国内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影响不大,本文着重研究允许外资投资国内资本市场(主要指A股市场)对金融安全的影响,很明显,证券投资收益率的大小会影响到货币的流向,并引起一国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而一国的利率变动和汇率变动会影响证券投资的证券价格和收益,从而影响国际证券投资的流向和规模。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国际证券投资活动与国际金融活动相互作用过程中可能给经济内部平衡和外部平衡造成冲击。
利用证券投资是资本市场发育完善、资产证券化程度较高和直接融资比重较大的国家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而对于中国来说,利用证券投资的可能风险主要源于中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而不在于证券投资本身。具体来讲,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下,资本市场有效配置资金的能力差,国外证券投资的进入不仅会加剧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矛盾,而且可能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严重的结构问题,除了以上所讲股票市场非流通股比重过高问题外,债券市场期限结构和投资者结构也不合理,这些都是影响我国金融市场功能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外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巨额外资可能乘中国股票市场投机之风,大肆操盘。而在中国股票市场的结构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之前,外资的大举进入实际上会加剧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矛盾,加大股市的风险。
经验表明,发展中国家在放松资本管制后,一般会导致大量资本流入。韩国取消资本管制后,刺激了国外资本的大量流入。资本流入从1993年的130亿美元增加到1994年的143亿美元,1995年又增加到207亿美元,1996年1至9月份高达207亿美元。其中外国证券投资自1992年股票市场开放后,在整个韩国资本流入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私人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增长也较快。此外,由于实行鼓励资本流出的自由化措施,居民境外证券投资和直接投资都呈稳定增加势头。
从我国资本收益率较高的实际情况看,如果放松资本管制,短期效应将是资本的大量流入。在资本市场加快开放的情况下,外国证券投资规模也将迅速扩张,可能使资本市场的投机氛围加重,短期内获利的投资动机将使巨额外资操纵规模较小的国内资本市场,使国外资本比重畸高,加重资本市场的不稳定。
一个有效率的资本市场可能促进资源更合理的优化配置,而中国资本市场没有良好的保证资金合理配置的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外国证券资本的大量流入将导致更大规模的资源浪费。
(二)大规模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可能加速国际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增加国际收支调节难度,对现行汇率制度和货币政策操作构成挑战。
证券投资在一些国家已经超过直接资本流入而占主导地位,大规模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必然加速资本的流进和流出,也增加了经济受影响的程度。
1.证券投资往往是没有实体经济依托的流动性很强的资本,投资的流向受预期等心理因素影响很大,容易产生投资的盲目跟风和羊群效应,在资本大规模流动的情况下,不仅国际收支调节难度加大,而且将增加国内经济失衡的可能性。在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短期内将促进证券资本流入,加剧我国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在固定汇率制度的条件下,官方储备增加,国内基础货币投放被动增加,货币政策丧失独立性,为了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必须增加政府开支,扩大进口,而政府开支的增加可能进一步通过银行借贷等途径增加货币供应量,进一步扩大银行发放不良贷款的风险。另外,证券投资的大量流入可能助长证券资产价格的泡沫,形成消费过度及房地产暴涨等泡沫经济现象;一旦经济形势逆转,具备高流动性及低交易成本特性的国际证券投资将反转流出,促使经济泡沫加速破灭,也使银行因流动性不足而发生危机。可见,大量证券资本流入将增加国内宏观经济失衡的可能性。
2.人民币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必然使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产生联动,在这种情况下政策效应外溢就在所难免,中国货币政策将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货币政策操作的难度和复杂性会更大。目前,国内利率没有实现自由化,证券资本的大量流入和流出将通过外汇储备直接影响国内货币供应,因此货币供应量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内生变量,中央银行调节货币的能力大大削弱。随着利率管制的取消,中央银行必须运用间接手段如公开市场业务、调节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等调节货币供应。因此,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之前,我国必须首先致力于发展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特别是扩大公开市场业务。
此外,在证券市场开放后,国内货币政策与国际金融市场发生联动,政策的外溢效应会很明显。比如,扩张性货币政策将导致通胀压力,通货膨胀将使实际利率下降,资本流入减少,资本外逃增加,汇率贬值预期增大,可能导致严重的资本外逃,最终造成货币危机。
3.国外证券资本大量流入和流出会对现行汇率制度造成冲击。在目前中央银行是外汇市场的“造市者”,当外资流入时,外汇市场表现出来的是外币的供给增加或本币的需求增加,本币有升值压力,为维持汇率稳定,中央银行不得不增加外汇储备;相反,当外国资本大量流出时,将产生人民币汇率降值压力。因此,国际资本加速流动使任何规模的外汇储备都不足以维持固定汇率,汇率动荡的动力大大加强,使现行固定汇率制度不得不让位于浮动汇率。而另一方面,在中国的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没有形成之前,由于不能通过弹性汇率来发挥国际收支的逆向调节作用,国际资本的流入和流出的套利活动会变得异常猖獗,可能造成国内金融运行的混乱。
(三)中国金融监管架构不具备对短期资本流动进行有效监管的能力。
加强金融监管是很多国家证券市场开放的前奏,集中监管和自律监管结合是在证券市场开放条件下,进行有效监管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实行集中监管,而监管者在判断跨国界交易行为的本质和特征方面缺乏经验和能力。由于QFII制度建立了资本可兑换的通道,各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开设专门账户,资金账户流程在外汇管理局的监督下进行。为避免游资行为,规定首批资金在汇入一年内,不得汇出,一年以后,才可以在外汇管理局的监控下自由汇出。但从发展的眼光看,QFII制度毕竟是过渡机制,在大规模利用证券投资的情况下,必须建立完整的监管体系。首先,在资本市场监管方面,防止资本市场的过度投机将是监管的主要目标之一。具体措施包括: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交易法规、规范证券中介机构的发展、完善上市标准和程序等。其次,在银行监管方面,由于证券资本的流入可能增加银行的可贷资金,为防止银行系统性风险,必须加强银行风险管理。此外,还通过一些制度设计增加短期资本流动的成本如征收托宾税、征收交易和印花税以及其他收费,限制短期资本流动。
五、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基本原则和战略步骤
目前我国正通过QFII、允许外资购买国有企业法人股和国有股等办法意图在人民币资本账户未开放的情况下,逐步扩大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结合实际,继续扩大利用国际证券投资要遵从三个基本原则:(1)将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在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能够承受的范围内;(2)*5限度地减少短期资本流动的冲击;(3)协调资本项目可兑换、资本市场开放和利用国际证券的关系,统筹安排资本项目逐步可兑换与资本市场开放的顺序。根据该原则,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按照先境外后境内、先债券后股票的顺序发展,具体步骤如下:
1.短期(3-5年)。利用国际证券投资仍然以境外发行股票和债券为主,允许外资间接进入A股证券市场,同时逐步将B股市场国际化,并为与A股合并做准备。
由于受国内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和监管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短期内开放A股市场的风险较大,而境外发行股票不仅有利于国内企业扩展融资空间,而且有利于企业熟悉国际资本市场规则,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规范化企业管理和经营。另外,由于目前在国外投资的中国企业所需的资金,基本上都是依靠国内总公司的汇款或从设在当地的中国金融机构贷款。如果能够确立发行当地货币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就可以减少对总公司和中国金融机构的依赖,取得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发行当地货币债券筹集资金还可以避免产生货币错配和汇率风险。
在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国外资本主要以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方式投资国内证券市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要逐步放宽QFII机构的限制条件,但根据证券市场的总体规模,核定每个机构允许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流通市值不超过总市值的一定比例(5年内不能超过1%),同时规定每个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5年内不能超过15%),并严格限制其对敏感部门的投资。
在证券市场开放过程中,首先实现B股市场国际化,允许境外企业上市筹集资金,扩大投资B股境内投资规模,改革发行和交易方式,并为B股与A股市场合并做准备。
2.中期(5-10年)。通过证券投资机构进行二级市场的间接投资是主要的投资模式,并允许境外共同基金直接进入股市。开始尝试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存托凭证的形式直接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国内A股和B股市场合并,为全面开放证券市场准备条件。
外资以投资于基金、组建合资合作基金、组建证券公司和投资公司、购买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股权等形式间接投资于A股市场,将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汇出。允许境外共同基金直接进入股市,并由外汇管理局监督资金的流入和流出,通过专门账户管理。在国内金融体系比较完善、宏观经济比较稳定和监管能力有所增强的条件下,逐步开始尝试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存托凭证直接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可以选择香港证券交易所作为试点。随着国内A股市场结构性矛盾逐步得到解决,A股市场逐步开始国际化运作,规范上市主体信息披露、规范投资者行为、规范券商操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与B股合并。
3.长期(10年以后)。在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建成以后,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异地挂牌或存托凭证直接投资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完成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在证券市场全面开放以后,中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规模主要由市场决定,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
来源: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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