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点
  ⑴在中国境内发行只许本国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的普通股。
  ⑵在公司发行的流通股中占*5比重的股票,也是流通性较好的股票,但多数公司的A股并不是公司发行最多的股票,因为中国的上市公司除了发行A股外,多数还有非流通的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等等。
  ⑶被认为是一种只注重盈利分配权,不注重管理权的股票,这主要是因为在股票市场上参与A股交易的人士,更多地关注A股买卖的差价,对于其代表的其他权利则并不关心.
 
  2.交易单位
  (1)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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