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小编在此为大家带来以下一则关于残疾人保障金的*7资讯,仅供各位参考!
 
  《汕头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细则》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l.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细则》规定,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其中,安排一名一级或者二级视力残疾人,或者安排一名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照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数-在职残疾职工人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本项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一次性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因政策性亏损、遭受严重灾害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实有困难的,或是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其破产申请或者被解散、撤销或者已经办理歇业,且没有经营及非经营性收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申请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必须超过本单位应当安排的残疾人数的50%以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缴数额不得超过应缴金额的50%。
 
  小编语录:努力和效果之间,永远有这样一段距离。成功和失败的*10区别是,你能不能坚持挺过这段无法估计的距离。
 
  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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