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小编在2月6日星期五友情提醒您认真仔细阅读这篇契税的文章——如果碰上这些事儿 那契税怎么办?

  没有按时缴契税怎么办?继承的房子也要缴契税吗?在二手房买卖时,不少购房者在缴纳契税的问题上弄不太明白,为此,居桂林记者邀请了桂林市地方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一一为购房者解答。
 
  案例1
 
  2014年11月,刘女士在桂林市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个人原因,直到2015年1月仍未缴纳契税,她想知道,缴纳契税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没有按时缴纳,要承担什么经济责任?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一般来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等其他凭证的当天生效,纳税人应在生效当天至一个月内缴清契税;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按日加收契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案例2
 
  购房者赵先生在桂林市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不是经中介公司交易,需要自己办理缴纳契税手续,想知道缴纳契税要准备什么材料?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缴纳商品房契税,纳税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身份证明》 ,即居民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准备《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购房发票或首期付款收据。享受家庭*10住房优惠的纳税人,还应携带能证明家庭关系的有效证件,即户口簿、结婚证(未婚人士带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购房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案例3
 
  前段时间,林女士的母亲去世,她要继承母亲留下的房子,她想知道继承母亲的房子还需要缴纳契税吗?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因此,林女士继承母亲的房子,不需缴纳契税。
 
  案例4
 
  2014年10月,秦先生签订合同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缴纳契税。最近秦先生想把房子转给朋友,买家也同意,他想知道,之前缴纳的契税能退还吗?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契税。如果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已交付使用,无论购房人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只要购房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该房屋权利的,应视同房屋权属转移已完成,契税纳税义务已发生,应依法缴纳契税。秦先生房子买卖交易已经成立,名义上是转让给朋友,实则属于转售行为,因此,秦先生缴纳的契税不退还,而自行转售行为则依法征收相关税费。

  来源: 南国城报(南宁)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