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企业信息公示步入网络化,这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新闻是高顿网校小编为您2月16日星期一整理好的。

  自去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我市与以往企业年检不同的是,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的年度报告材料和到工商部门加盖年度报告戳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抽查监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此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建强告诉记者,《条例》的制定、公布和实施,是国务院就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宽进严管”作出的重大决策,信息信用监管体系的建立,改变了以前靠人跑,人盯人的局面。《条例》实施后,企业信息自行在网络系统中提报公示,再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抽查企业名单,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企业信息约束机制。一旦被工商行政部门抽查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举报企业公示的信息是虚假的,企业将会被放入企业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会依法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以提示风险。同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条例》指出,企业信息公示是一项法定义务,企业要勇于公开、主动公示,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约束,促进诚信自律。

  来源:中国汉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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