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届时将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昨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了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并表示,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将并行使用,各类旧版证书将继续有效。
 
  焦点
 
  不动产为何要统一登记?
 
  我国不动产登记涵盖多个内容,如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以及海域登记等等。此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
 
  社科院教授孙宪忠参与起草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他分析,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多部门、多级别登记主要是为了加强行政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分散登记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他表示,登记程序、标准各不相同,权属证书五花八门,不仅增加老百姓办证跑腿的成本,还会带来交易风险。
 
  对于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的变化,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认为,这将有利于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统一登记之后,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减少办证环节,“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减轻当事人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
 
  昨日,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也表示,《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而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是“更加有力保护不动产物权的必然要求。”
 
  王广华认为,如果簿证不统一,特别是证书不统一,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登记簿和多个证书,交易当事人无法有效判别权利的真正归属,就可能出现“一房、一地多买”,产生交易风险,影响交易安全。
 
  “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
 
  据新华视点微博,针对城乡社会普遍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
 
  针对社会舆情上房地产税问题山雨欲来之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对于百姓而言,换证有啥好处?孙宪忠认为,如果不到登记机关登记,会使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转让存在隐患。“不动产权利的拥有并非通过登记产生,但不动产交易作为一种权利的交易,交易过程中确认这些权利是否存在、如何发生变动,都要依靠完善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则表示,只有簿证统一了,无论哪个地方登记的不动产,在进行交易时,交易当事人才有统一的、可以信任的依据和基础,不动产交易的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和持续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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