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员办工作重心转向预算监管新形势下,山东专员办主动转变思路,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精准”开展会计监管。
 
  一是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税政策执行在每个企业、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都涉及,且财税业务是一个单位的主要业务,它覆盖了很多业务层次和链条,既涉及收入的合规性、真实性,又涉及成本支出的合规性、真实性,这同样与会计信息相关,既检查了财税政策执行,又检查了会计信息质量。
 
  二是关注政府补助使用情况。政府补助有直接的财政拨款、税收返还,还有间接的来源于政府其他部门的补助,这都是财政支出的范畴,会计监管可以在财政资金的末端,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申报财政资金的真实性,有无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何,为预算管理把好企业用款这一关。
 
  三是关注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财政部门是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管主体,财政部是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发布者,因而落实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应是专员办会计监管的主要任务。检查会计准则是否得到全面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严格履行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是否严格执行审计准则,专员办应是一支重要力量。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单靠专项检查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监管,如进行年报分析、开展专项调查、定期座谈或约谈。会计监管也要探讨关口前移,如参与年报编制,提早了解企业情况和事务所审计情况,提前解决问题。以日常监管方式,能够扩大监管范围,并有一定的针对性。
 
  五是突出监管特色。始终坚持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及时反映会计政策和财税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为完善政策提供*9手资料。增强服务理念,查问题的同时要查找问题的根源,提出改进建议,达到既治标又治本。也可采取一定范围通报的方式,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自查自纠,达到检查一点规范一片的效果,更好的发挥会计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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