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文件要求,部属重点高校书记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的重要负责人,要求高校校长和书记回归到管理工作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伍中信指出,高校的[*{a}*]还是应该有教学、科研任务,不能让高校[*{a}*]从事纯粹的管理工作。
 
  伍中信谈到国外大学校长的产生问题,他们的校长都是从科研优秀的人才中选拔出来的,而校长的科研能力也是其树立的威信的一个方面。按照传统的理解,一个大学牛不牛,首先要看校长牛不牛,那么怎么去评价这个“牛”呢?主要还是在学术方面。如果是单纯靠管理水平,那么西方的那些大学为何要找一个学术造诣很高的当校长呢?
 
  针对高校校长的科研、管理等工作之间的联系,伍中信指出“高校校长做了学术活动,就会跟腐败联系在一起了,总是认为他们可以拿课题,如果不让他拿课题就可以了。”但是实际上,“高校的校[*{a}*]搞不搞科研,没有腐败的问题重要”。
 
  “科研资源分配上确实是倾向于校[*{a}*],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说评职称,评的是他们这些人,当课题评审,国家的专家也是这些人,他们是首先你被安排了,那么他就得到了这个资源就容易一些,这个问题好好抓一下。让我们的校[*{a}*]们,没有资格去做评委,做课题还是可以做的,做课题不拿课题经费,但是不能不做课题,这样就背道而驰了。我们要抓到标和本。”
 
  “很多地方,高校[*{a}*]不能去上市公司做独立董事,这个也不合适,我是专家型的[*{a}*]或者是学者型的[*{a}*],我作为独立董事,能够服务社会,有利于教学和科研,这完全是高校的三大宗旨都符合,为什么不能去做独董呢?做这个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腐败我又没有权利,政府官员不能做独董的,作为高校的校长,没有腐败的来源,没有资源去腐败给上市公司,这个就可以去做了,我们国家就是一刀切,凡是[*{a}*]不能兼任何职,这个就是不太合适的,因为高校的[*{a}*]还是教学、科研的任务还是有的。所以我的理解还是应该不能完全让高校的[*{a}*]从事纯粹的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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