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稽查总队针对约200家证券期货机构开展的一场大抽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3月27日,经济观察报了解到,上海本地几家大型券商基本都在抽查之列。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在3月23日-27日当周已入场检查完毕,而在此前一周,国泰君安等机构均已结束现场抽查。
“一方面时间紧迫”,上述接近稽查组人士称,另一方面,本次检查以发现利益输送、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主,然而在检查过程中,如何界定并发现“利益输送”成为难点所在。
A股市场3月中旬以来动辄每日万亿成交量,强势上行终于站上3600点。此间的证监会大抽查,曾被市场担心会震慑上涨势头。不过,从一家被抽查券商的内部人士来看,此番检查较为平静,“比较像一个例行检查”。
今年3月15日起,证监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响应“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简称“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的要求,对机构进行上述业务检查。
“这次核查原本就是国务院牵头布局,最终也将向国务院汇总。”一位接近证监会高层人士透露,5月15日之前证监会将就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呈国务院,“不仅仅是一个反腐信号,也是一次市场普查和调研。对于抽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疏漏将进行集中梳理,向国务院报送,推动《证券法》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在注册制行将落地的进程中,加强机构业务检查只是证监会监管转型的一部分。从事前审批到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证监会也在探索建立新的机制,加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以督导和检查强化市场执法信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利益输送”成抽查难点
“抽查的人员并没有很多,也没有驻场检查,只来了一天,氛围也不是特别紧张严肃,当时投行部很多同事都在场,比较像一个例行检查。”一家上海大型券商的投行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证监会安排,这次对机构的检查是对反腐工作的进一步延伸,重点针对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重大犯罪行为。
从本次抽查的对象来看,其中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比例大约20%,私募机构15%,除此以外,部分基金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所及个别会管单位亦在抽查之列,“实现了地域、规模和业务上的全覆盖。”一位接近稽查组人士称,而在全覆盖范围中,北京、上海、深圳是本次抽查的重中之重。
事实上,证监会内部的工作方案2014年底就已经下发。上述证监会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根据下发文件的时间安排:1月、2月,行业协会组织各家机构完成自查,3月15日到4月15日为证监会现场抽查,4月15日到5月10日为一些结果不佳的机构进入整改阶段,5月15日之前证监会将就检查结果成文报告上呈国务院。
整个检查过程事实上只有一个月,20多个工作日,尽管参检人数达数百人之众,要查200多家机构,仍旧非常匆忙。“时间紧张。所以确实很难每一家机构抽查得这么深入。”上述接近稽查组人士感慨,“除了时间紧迫以外,现在的难点在于如何定义利益输送,以及怎么去落实调查。”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本次券商核查所涉及的主要为投行和资管两类业务部门。在这两大部门中,不少从业人员一致表态认为,“利益输送”几乎成为业界常态,利益输送的对象包括证监会官员、地方金融办等政府机关单位,也有券商保荐人,除此以外还有“中间人”——可以是任何职位的个人,也可以是机构。
上述上海券商投行人士说,“哪个券商没有问题?如果要追究,每家多多少少都有或有过问题。只是多少、大小和形式的问题,怎么定义非常重要”。
“寻常的调查手段很难查出真正的利益输送,尤其是纠察那些台面下的行为确实是个问题。”前述接近稽查组人士说。
君合律师事务所一位投行律师告诉经济观察报,券商投行的利益链条下,利益输送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通过虚报公关招待费用积少成多,然后以私下的个人行为实现利益输送。或者就是通过一些毫无供求关系的第三方企业走账套取资金用以利益输送。“基本上脱不开回扣返点形式,但这些方式都很难找到留痕,要从文件中取证就更难。合同文件、往来账款中不是没有可能发现猫腻,比如突然有一个项目出现了很高的项目提成比例,就可以作为重点调查的线索,但是这么一来,稽查人员的工作量就会非常大。大多数关于利益输送的调查还是要通过审讯、笔录或者干脆内部举报的方式来完成,或者有内部举报,基本能一抓一个准,纯粹通过文件来查,工作量非常大之余,也非常难。”该律师说。
与投行相比,资管机构的业务种类更加多元,存在利益输送的空间方式亦更加多元,一家中型券商资管子公司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资管机构去银行发产品、FOF基金投向、定增拿项目、甚至新财富投票都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如果项目本身足够优质,所有资管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又没有什么差别为什么给你不给别家?你必须去做点什么搞定对方。”该人士称。
2011年前后IPO停闸期间,券商投行业务进入短暂“冰河期”,此后开闸许多大型券商都收敛许多,“尤其是国企,现在相较而言,南方的券商所受拘束较少,在给中间人的利益环节上操纵的空间大一些。”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利益输送,”一位知名私募机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证监会反腐之路注定关山难越,“要反腐应该从证监会反起,许多深度勾兑最终都是落脚到证监会。我见过最夸张的一个投行项目,在报项目到上会过程中提早五天中间人就拿到了发审委投票的五人小组名单,让上市公司去勾兑。”
从证监会眼下的工作步调来看,重大反腐的信号已然释放。
2014反腐肃贪如火如荼,但金融行业相对平静。一位接近中央办公厅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政治反腐之后,针对大型央企、金融机构的反腐第二战场已经开辟,会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这不仅限于对证券期货等中介机构的检查和规范。3月27日,证监会公布有31家公司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如上市公司认定为重大违法,也将会启动退市程序。这也是证监会深化监管转型,完善监管服务的一部分。
推动《证券法》修改
经济观察报了解,推动《证券法》修订和补充也是证监会此次抽查的重要目的之一。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内部下发文件明确提到,将借本次国务院牵头“两个遏制,两个加强”的全面抽查机会,视检查结果对现行法律疏漏进行集中梳理,并成文交予国务院,最终推动《证券法》的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此前,《证券法》修订进度已几经延缓。证监会人士表示,注册制年内落地施行的希望已经不大,但是《证券法》修订年内完成的预期乐观。2013年底,证监会主席肖钢曾表示,全国人大已经把《证券法》的修改列入了立法规划的*9类项目,“也就是条件比较成熟、本届人大需要完成的项目”。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亦称《证券法》修改已经列入今年人大的立法计划,根据立法安排应该会在4月份进行一审,一审之后,修订案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完毕之后,会进行二审、三审,并称若在这个过程当中,注册制改革有需要,在立法方面也可以做一些“特殊的安排”。“如果顺利的话,我认为最快应该是10月份就可以完成三审通过。”
“原本业内对《证券法》修订的普遍预期是只针对注册制进行相应的内容调整,但是现在看来,也许会根据证券业现今的发展进行全面修订。”上述证监会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行为原本就属于违法犯罪,对其相应的法律疏漏进行补充也属应当。”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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