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财政局举办新《预算法》专题讲座
中国山东聊城频道讯 新《预算法》修订酝酿10年,跨越三届人大,历经4审,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及近年来财政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c}*]方向,在预算管理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11月6日, 省财政厅特邀财政部条法司许大华司长来我省举办新《预算法》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聊城市财政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县(市、区)局[*{a}*]班子成员共计160余人通过收听收看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了学习。
许大华司长在近两个半小时的授课中,对新修订的预算法从修订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财税体制改革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并重点就增强预算完整性透明度、改进预算控制方式、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七个方面,从理论和实践多个角度,为学员作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讲授。许司长的授课既有理论探讨,又有案例分析,旁征博引,深入浅出,使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到新预算法对优化财政管理环境、强化财政管理手段、发挥“经济宪法”地位的重大意义,对于增强财政部门预算法治意识,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推进依法理财打下了良好基础。
预算法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新预算法的出台是国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下一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新预算法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和培训,财政干部带头学习,学懂吃透,将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促进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还要大力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普及,让社会公众了解掌握预算法律知识,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中国山东聊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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