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星:江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自财政部第35号、36号令颁布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一轮改革的序幕渐渐拉开,资产管理工作涉及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更新拓宽,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拓展,管理的方方面面发生着深刻而长远的变化,迎来了重要的转型期。省厅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于2010年内设专职机构,秉承“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的理念,积极履行资产监管职能,在创新体制机制中寻突破,在推进综合建设中谋发展,努力提高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出了“构建一个平台、完善两大体系、抓实三个环节”的总体思路,即:构建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抓实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大环节,通过信息化实现资产配置标准化和资产管理制度化。三年来,我省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实现了由起步、创建阶段向深化、优化阶段的转变,逐步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贴近管理实际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之路。
一、树立“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的”理念,推动资产管理跨越式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总量不断增加,截至2011年底,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已达8746亿元。管好用好如此庞大规模的资产,已成为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使命。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省创造性地提出了“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的理念,明确了“突出重点,创新亮点,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以全新的思路和举措奋力开创资产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实现资产与资金管理改革同步推进。省厅积极推动资产与资金管理改革的有效对接,使各项财政改革成果融入到资产管理工作中:一是加强与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衔接,将资产购置纳入预算编制管理,将资产配置标准作为资产预算编审的基本依据,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二是加强与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改革的衔接,将资产收益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加强与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衔接,按照政府采购法律的要求,明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必须通过政府采购的渠道进行购置。
(二)以优化政府资源配置为目标,实现资产与资金管理效益同步提升。近年来,建立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载体,其管理效益也成为考量行政运行成本和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依据。全省各级以财政绩效管理改革为契机,将资金管理的先进理念引入资产管理工作,促进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的有机结合:一是实施“目标式管理”,依照财政“十二五”规划要求,提出了资产管理工作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制定了各项重点任务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推进“市场化运作”,充分利用公开拍卖、公开招租等方式,确保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等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资产效益的*5化;三是搭建“流动平台”,以“公物仓”、电子交易系统等为依托,发布资产供求信息,促进资产的共享共用和有序流动。
(三)以加强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实现资产与资金监管问责同步深化。一直以来,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生命线”,财政资金的监管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体系和机制,而行政事业资产作为财政资金的物化,其监管问题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一是推进“协同监管”,调动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职责、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责和财政部门的专项检查职责;二是推进“电子监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资产数据库,对资产实行“条码”管理和跟踪定位,动态反映资产总量和结构变化;三是推进“透明监管”,及时公开资产管理各类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资产在“阳光”下运行。
二、建立“三级管理”的资产管理体制,强化资产管理机构职能作用
随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进入发展的快车道,破除旧体制的制约和障碍,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资产管理新体制,成为改革的必经之路。省厅抓住机构改革机遇,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积极构建行政事业资产“三级管理”体系,为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建立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产使用单位”横向管理体系。按照管理职能化要求,在明确职权、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加强与资产管理相关机构的协调配合,全省基本形成了“统一[*{a}*]、共同监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良好格局。一是明确财政部门职能定位。2010年,省财政厅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在“三定方案”中明确了财政部门资产综合管理职能,细化了职能分工和具体职责;二是落实主管部门指导责任。促进省级主管部门明确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开展资产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资产使用单位基础管理。推动资产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开展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资产管理情况。
(二)建立完善“省-市-县”纵向管理体系。省厅加强对下分类指导,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促进市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履行资产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指导和督查,全省60个市县均成立了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人员达290人。目前,全省主要形成了四种管理模式:一是单独设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构,主要有南京等9个省辖市和灌云等8个县(市);二是资产管理机构与绩效管理机构合署办公,包括无锡等4个省辖市和常熟等3个县(市);三是由财政内设国资部门履行资产管理职能,全省有30个县(市)属于这类模式;四是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如企业科、行财科等履行资产管理职能。此外,淮安、丹阳、泰州等地成立了资产管理中心。
三、建立“三层架构”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快资产管理法制化进程
制度建设是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首要性、基础性工作,对于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为出发点,紧紧抓住制度“立”和“行”两个关键环节,及时出台管理制度,加大力度推进制度执行,使资产管理法制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使资产管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建立“三层架构”,在设计制度体系上谋思路。省厅按照“顶层设计、分层细化、由易到难、逐步推进”的要求,形成了“三大层次”的制度规划。*9个层次是制定综合性管理办法。省厅于2010年出台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该办法已启动立法进程;第二个层次是制定配套制度。省厅相继出台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等,对资产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管。第三个层次是制定操作规程。省厅先后制定了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资产管理信访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内部制度,细化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二)注重“立体宣传”,在提高制度影响力上下功夫。省厅将制度宣传作为重点工作,精心策划,创新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一是拓宽宣传渠道。利用《中国财经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等主流媒体刊发资产管理制度,利用江苏电视台《新财经》栏目播出《厅长面对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专题访谈节目,利用江苏财政网等发布工作政策和要求,不断提高制度宣传的辐射面和实效性;二是突出宣传重点。围绕资产管理的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结合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编印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学习手册和100问、资产管理文件资料汇编等材料,为部门和单位的日常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指导;三是发挥宣传合力。积极调动省级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的宣传力量,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参与度,激发社会各界对资产管理的关注和热情。
(三)开展“重点检查”,在推进制度执行上抓落实。省厅坚持制度出台一项执行一项,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通过日常督导和专项检查查找管理的突出问题,形成制度执行的效果反馈,为制度执行提供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一是促进全省资产管理办法的执行。省厅以调研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推动各地财政部门加快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全省共有60个市县出台了资产管理办法,其中43个市县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了综合或单项资产管理办法。二是促进省级资产管理办法的执行。省厅与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联合督查小组,按照“单位自查、部门审核、联合检查”的步骤,对省级部门和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和收益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推动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资产管理各项制度。
四、确立“三层五类”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支撑架构
近年来,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成为资产管理改革的全新课题,全国不少省市在加强资产配置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相继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配置标准。为了顺应资产管理发展的潮流,省厅在积极借鉴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探索路径,逐步建立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具有可操作性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一)高点定位,积极谋划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总体思路。针对资产配置标准统一和均等难度大等问题,省厅开展了《构建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研究》课题调研,明确了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于廉洁、高效、节约型政府建设为宗旨,以促进预算安排的科学合理和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目标,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制定涵盖省、市、县三个层次以及土地、车辆、办公用房、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五类资产的配置标准,争取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行政单位履行职能要求和事业单位改革方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基本思路。
(二)分类制定,科学设计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基本框架。省厅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种类繁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在构建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基本框架时,依据资产的不同类别,将配置标准分为五大类:一是办公用房配置标准。由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结合省级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存量和平均占有量研究制定;二是土地配置标准。由省国土资源管理厅、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结合土地占用情况研究制定;三是车辆配置标准。公务用车标准由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业务用车标准由有关职能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四是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由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状况以及资产普及程度等因素研究制定;五是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等部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研究制定。
(三)分步实施,逐步丰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具体内涵。根据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框架,省厅从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入手,及时吸收财政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标准》的核心内容,广泛征求省级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出台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规定了3大类、16大项、34小项通用资产配置的价格上限、实物量和使用年限标准,并应用于省级60个试点部门的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工作中,作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审的基本依据。下一步,省厅还将每年选择1-2个行业开展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研究,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充分发挥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基础作用。
五、打造“多元动态”的资产管理平台,促进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种类日益多样,结构日趋复杂,传统的监管手段已不能满足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依靠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管是资产管理发展的重要方向。省厅结合“金财工程”的要求,加快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和功能研发,加强资产管理与财政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建设,逐步构建“纵横联网、动态控制、多元应用、综合管理”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
(一)实施“提速升级”,拓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省厅本着服务单位、提高效能的理念,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和使用率达到100%的基础上,按照“界面更加友好、操作更加便捷、功能更加强大”的目标,认真研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制定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方案。一是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功能,开发预警、辅助决策、查询分析、统计报表等辅助管理功能,及时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二是开展资产处置事项网上审批试点,使资产管理机构能够按照权限划分进行网上审批,逐步形成“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审批-产交所交易平台统一处置”的网上办事流程;三是率先研发了网络版财政企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依托系统开展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产权管理、经营业绩数据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逐步规范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资产监管。
(二)推进“多网融合”,加快资产数据信息共享。省厅按照“一个平台”的目标,积极研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行业资产管理专网等的一体化建设,实现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一方面与省质监、教育等部门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共同研发不同系统的衔接融合,推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行业资产管理专网的对接,建立数据交换、信息反馈、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财政预算执行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等系统的对接,通过开发系统间接口,将省级部门单位的资产信息导入相关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作为预算编审、执行调整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的重要依据。
(三)探索“条形码管理”,开展实物资产跟踪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清查效率,省厅大力推进资产电子化管理,探索建立由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模块、条码扫描器、条码打印机组成的资产条形码管理框架,实现资产领用、检测、维修等信息的同步监控。一方面在省级18个部门和单位、省地税局系统、省质监系统开展条形码扫描设备使用试点。另一方面,在升级改造后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配置环节设置条形码管理功能,按照“资产配置-数据采集-条码张贴”的步骤,为资产配置“数字身份证”。
六、抓实资产管理“三个环节”,提高资产综合管理效能
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是贯穿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核心环节,也是资产管理机制创新的重点。省厅以实现资产全程监管为目标,努力把握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大关键环节,立足实际,科学规划,突出自身特色,选准切入点,探索构建资产配置预算、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监督新机制。
(一)开展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抓实资产配置环节。针对资产配置管理中存在的随意配置、重复配置、盲目配置等现象,省厅加强资产源头管理,努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效率,按照“突出重点、兼顾类型、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的原则,自2010年起积极开展省级部门和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试点工作,选择部分省级部门单位,对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和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的新增配置预算进行审核,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标准系列,作为资产配置预算审核的重要依据,核减2011、2012年资产申报预算4.94亿元,核减率达43%,有效地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刚性度,进一步促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加强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抓实资产使用环节。为杜绝资产使用中出现的收益不上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等不规范行为,省厅对省级部门和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规范资产使用审批手续,重点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将国有资产使用收益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产的规范运营和高效使用。全省54个市县推行了资产公开招租形式,2012年租金收入达6.77亿元,平均溢价率超过30%,*6招租溢价率达300%。同时,促进《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研究》课题成果的转化,探索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公物仓”管理制度,通过“公物仓”资产以及符合共享共用资产的调剂共享,实现不同单位之间资源的整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控制资产处置风险,抓实资产处置环节。为解决单位随意处置、随意转让、变相低价处置等造成资产流失损失的问题,省厅严把资产管理的出口关,规范处置程序,减少决策风险,在日常资产处置中形成了“专人初审、集体会审”和“产交所统一公开处置”的工作方式,规范了“统一登记、分类传递、立卷归档”的流转程序,省厅还出台了《资产处置操作规程》,将监管覆盖到资产处置的每个环节,不断推进资产处置的规范化、效能化,促进资产处置的公开、透明、公正。2012年,全省处置资产原值近35亿元,处置资产收入近21亿元。
不过,面对资产管理的新职能、新情况、新问题,面对资产管理将长期存在的“协调难、推动难、整合难”的现状,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实践是我们适应新形势、找准新定位、破解新难题的*10途径和有效办法,我们将在探索和实践中前行。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王卫星一行来访中国政法大学 高顿教育 2015-04-13 10:48:44
-
综改办主任王卫星深入旬邑县调研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高顿教育 2015-04-13 10:48:18
-
财政部王卫星司长考察八马茶业 高顿教育 2015-04-13 10:43:37
-
国务院综改办主任王卫星来连调研 高顿教育 2015-04-13 10:40:32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