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兰芳在网络上与网友互动,开展以“贯彻《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做好税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为主题的局长在线访谈活动。就今年上半年本市房产税试点的总体情况,胡兰芳副局长透露,目前本市房产税试点总体平稳,认定应征房产税的住房约七千多套。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初审稿中将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不变。就此,有市民向本市税务部门提问:“个税起征点仍维持在3000元,目前我市下一步会不会出台相关征收细则?或者说有没有在做这方面的准备? ”胡兰芳副局长回复,“对于个人所得税,目前国家尚未正式发布有关个税起征点调整文件,我们将密切关注。 ”
在上午的访谈活动中,胡兰芳副局长还重点介绍了本市税务系统贯彻《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做好税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据悉,市有关部门今后将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明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内容。包括落实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政策;落实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无形资产成本加计摊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所谓“小型微利企业”,胡兰芳副局长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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