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宣传贯彻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帮助广大企业更好地理解新税法、用足用好税法赋予的优惠政策,根据刘赐贵市长在2月25日市长办公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最近市财政局与厦门日报社共同举办了“挑战与机遇——应对企业所得税法之变系列活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一、举办应对企业所得税法之变研讨会
 
  4月12日,“挑战与机遇——厦门市应对企业所得税法之变研讨会”在厦门市财政局召开,来自我市政府有关部门、高校以及相关企业的专家学者和代表参加了研讨会,围绕普遍关注的五大焦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1. 实施新税法对厦门各类企业发展的影响程度;2. 实施新税法对厦门招商引资的影响程度;3. 厦门企业应怎样积极应对、妥善运用新税法;4. 政府应从哪些方面帮助企业应对税法之变;5. 新税法下厦门如何把握机遇加快产业升级。
 
  专家们认为,新税法的实施将对厦门的内外资企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从长期看,企业的税负水平将有所上升,对内资企业影响较小,对外资企业影响较大。税收因素并不是企业投资时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厦门经济特区发展至今,招商引资不应还依赖于税收优惠,要在完善厦门的投资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上下功夫。
 
  专家们建议,厦门企业要充分利用好过渡期政策;积极创造条件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15%优惠税率的政策;积极探讨开展税收筹划。政府部门要多听取企业意见,向国家提出相关建议,为地方企业争取合法合理的权益;要更加充分运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筹集更多的发展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厦工作;应抓住两税合并的机遇,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在厦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着眼于提升厦门的软实力优势,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举办厦门市《企业所得税法》宣讲会
 
  4月13日上午,市财政局与厦门日报在厦门人民会堂联合举办了“厦门市《企业所得税法》宣讲会”,来自我市财税系统的干部和各类企业的人员一千多人参加了宣讲会。
 
  市财政局邀请曾具体参与起草企业所得税法的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处张天犁处长,向与会人员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新税法的主要内容,详细对比解读了政策前后的变化,对地方如何运用税法赋予的优惠政策、推动地区产业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还于宣讲会前两天通过热线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关于新税法的疑问,由专家在宣讲会现场进行解答。
 
  来自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刘维博士则紧密结合厦门实际,就新环境下企业如何应对税收政策变化,在变化中把握机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可资借鉴的措施和想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会上,市财政局副局长林建造提醒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税法的变化,用足用好税法赋予的过渡期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同时表示,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引导,主动服务企业,应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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