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成钢提出中国改革必须面对私法缺失和弱的问题
2014年11月18-19日,由凤凰网与凤凰卫视[1.36%]联合举办的“2014凤凰财经峰会”在京举行。本届财经峰会就中国的经济改革、法治建设、国际竞争及全球治理议题进行讨论,以认识新经济的本质,推动新秩序的建立。
19日上午,在主旨对话“法治市场经济新挑战”上,香港大学经济系教授、凤凰财经学术顾问许成钢指出,中国的改革必须要面对中国的私法缺失和弱的问题。
许成钢表示,我们为了理解这个问题,必须要知道中国自己发展是怎么过来的。中国在1949年到1986年之间,实际上已经取消了民法。这个就是很重要的问题。民法是私法里的大头,私法的大头在中国已经被取消了,而这个私法的社会基础就是私有产权和公民权利,私有产权在这个阶段基本被取消,公民的权利严重被侵犯,私法的社会基础不存在,私法正式被消灭。直到1986年中国通过《民法通则》,至今这也是中国使用的《民法通则》,比起没有民法是个重大的进步,但是在1986年通过的至今使用的《民法通则》里大家要注意它的基本原则是从苏联1961年的《民事立法纲要》里借鉴来的,这里大家特别要注意苏联的民法和国际间讨论的私法和在宪政下讨论的私法不是一回事儿,苏联的民法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完全是冲突的。因此,这里面和宪法治理法治环境中基于私有产权的民法有着基本的差别。
许成钢称,另外一个刚才提到的问题就是土地国有制更使得土地产权的问题不在中国的私法范围内,这样就使得在中国只存在有条件的对土地的私有使用权、占有权和处置权,而不存在完整的产权。私法缺失的问题仍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5的障碍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改革只关心构成私法细节的那些比如《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是不够的,因为这里面存在一些基本原则问题,如果这些基本原则问题没有得到纠正的情况下,那些细节的问题就讨论不清,会纠缠到技术细节。因此,有效的改革必须要直接的面对中国的司法缺失的问题。而且司法独立是保证政府不干预私法独立运作的基础。
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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