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由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中国财经报社和中国税务报社共同主办的纪念中国财税改革30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老[*{a}*]刘仲藜、项怀诚、金人庆等财税界老同志,与改革开放以来活跃在我国财税界、经济学界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30年来我国财税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回顾过去,探究现在,展望未来。
刘仲藜、项怀诚、金人庆三位老[*{a}*]是我国财税改革发展历程的亲历者和见证人,也是财税改革发展中许多重要决策和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和实践者。在座谈会上,他们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回顾了30年来财税改革发展的历史性变化,总结了财税改革取得的成就和成功经验。他们表示,作为中国整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0年来的财税改革波澜壮阔,它承载着重大的历史使命,面临过一系列复杂问题,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带来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对这一段重要历史经验进行总结,揭示其所蕴含的重要规律,对于促进我国当前和今后的财税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许善达,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以及财税专家王传纶、陈共、何振一、姜维壮、白重恩、李俊生、夏杰长参加座谈会并发言。他们认为,我国30年来的财税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规模逐步扩大,财政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健全,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财税改革深入推进。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是我国财政实力不断壮大的30年,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的30年,是财政宏观调控不断改善的30年,是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的30年,是财政管理水平和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的30年。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陈佳贵到会致辞。中国财经报社社长孙国府、中国税务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张迪恳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主持。
分税制改革抓住了历史机遇
——财政部原部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仲藜
2003年,我参加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工作。文件起草组组建时间不长,有一次,温家宝总理到会上部署工作。他谈到,中央常委认为,10年实践证明,财税改革是成功的。10年时间,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很不容易的。
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回顾这些年财税改革的得失、经验,我深深感到,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成功应该归功于党中央的正确决策和国务院强有力的[*{a}*],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以及财政、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
抓住机遇一步到位
分税制改革,在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上就提出来了。十三大报告提出,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前提下实行分税制。但是在“包”字占改革主导思想的当时,是没有条件去具体实施的。
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解决了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在不同社会制度下都可以采用的大问题,使大家的思想豁然开朗。同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思想禁锢解除,改革目标确立,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客观上要求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当时国家财力不足,行政能力减弱,如果不进行财税改革,日子就过不下去了。正是这些情况为财税改革带来了历史机遇。
1993年,中央审时度势,及时作出正确决定,进行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财税改革。紧接着,在国务院直接[*{a}*]下,财税改革迅速启动。原来财政部提出的方案是分两步走,而国务院决定,不要分两步走,要一步到位。当年夏天在北戴河,李鹏总理和朱镕基副总理亲自主持了改革方案的制定、论证、修改以及协调工作。
从1993年8月起,朱镕基亲自带领中央财政、税务、经贸等有关部门的同志,深入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做工作。没有这样的支持,光靠财税部门,这项改革能否推动要划个大大的问号。
财税部门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双方有碰撞,有博弈,有协调,也有妥协。这些碰撞、博弈、协调、妥协在发达地区有,在不发达地区也有。例如,有的地区提出增值税能不能不按75∶25分成,能否100%留地方;有的地区则担心转移支付力度不够等。但最后,改革还是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理解也是当时财税改革能够推进的关键。
新税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首先是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支持。一些企业表示,税法面前人人平等,愿意照章纳税。一大批专家、学者找根据,说道理,介绍国外财税制度、改革经验,为财税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并为改革出谋划策。
改革的成功还离不开广大财税干部和职工的辛勤努力。他们事前作了大量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对新制度作了多个方案模拟、测算、比较;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沟通、协调;开展了大量培训。改革推出后,财税部门又积极组织收入,深入调研,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仅1994年*9季度,财政部下发或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有关调整补充文件就有84个。
改革元年如履薄冰
从1993年末国务院正式决定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到1994年初实施改革那一段时间,我的心情用一个词形容最贴切———如履薄冰。
改革的决定是中央作出的,但方案是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的,具体组织实施也是财税部门的事。账要由财政部门算,各种税收要靠基层税务人员收。我当时是财政部的主要负责人,1994年初又兼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是*9责任人,责无旁贷。
大家可能还记得,1994年的宏观环境并不宽松,信贷过猛、投资失控、通货膨胀。我们面临出现三种不利局面的可能:*9是通货膨胀持续发展,有可能有人指责是分税制推动了通货膨胀;第二,税负不合理影响企业经营,造成生产下滑;第三,征收人员和纳税人尚未熟练掌握新税制,一旦税款收不上来,财政支出就会成问题。
记得在一次财政部党组会上,我讲了这三个担忧,并说如果出现其中一个,我这个部长就准备“牺牲”,不能把责任推给中央。当时金人庆同志作出响应,说:“你如果光荣‘牺牲’,我们前赴后继。分税制改革还是要继续下去。”我当时心里很感动。改革不能停,不管多难也要坚持下去。
为防止出现万一,我向朱镕基同志汇报了我的担心,并请他特批中央财政向中央银行临时借款120亿元,以备不时之需。朱镕基同志非常理解,特批借款,期限3个月。那年春节是2月,节前我正在北京市看望基层财税干部。一天晚上11时,我刚要结束走访,国家税务总局值班室给我打来电话说,1月税收快报出来了,比上年同期增长61%.当时的心情我不描述大家也能猜得到。我第二天向朱镕基同志汇报,并很快还了120亿元借款。
但是,事情并未结束。此后三四个月,虽然全国财政收入每月同比都是增长的,但增幅逐月回落。这让我们感到很担忧。如不采取措施,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不仅新增部分保不住,连基数都要出“赤字”,中央财政将大亏,中央财政的困难比改革之前会更加严重。
1994年5月末,我邀请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厅、局长座谈,目的是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实现全年目标。具体措施是对1993年末下发的财税改革方案进行四项调整。会后,四项调整方案报国务院[*{a}*]审批,均得到批准。7月,全国财政会议召开,朱镕基同志在会议上作了一个非常入情入理的讲话,并宣布了四项调整决定。
四项政策中,有两项非常重要:一是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额的递增率由全国统算对各省平均返还改为按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这项政策的调整,既调动了发达省的积极性,也使中央增加了财政收入,同时也保证了向欠发达地区进行转移支付。第二就是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994年增收目标。实现增收目标,1993年的收入基数和当年增量返还,财政部保证兑现;如果收入达不到1993年的基数,说明基数不实,财政部将扣减1993年的基数;收入任务只完成了基数,没有实现增收目标,就按实际数和增收目标的差额,扣减当年的返还数。1993年全国财政收入平均增长51%。各地按1993年增收幅度的1/3作为1994年的增收目标,平均增幅是17%。照此测算,财政收入增幅只要达到16.5%,中央财政就可以不亏了。
由于及时调整政策,9月起,全国财政收入增幅按目标提高了,全年实现增长18%多。所以李鹏总理在一次会上讲,“政策的威力真不小”!
改革的*9年在曲曲折折中度过了。这一年,在消化了期初库存退税、取消“两金”而减收等因素之后,财政收入增加了850亿元。如果加上前两项的减收,增收在1300亿元~1400亿元。
财税改革还需完善
回首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我有两点感悟。
一是要把组织实施过程放在重要位置。有关部门要把中央改革方略层层分解为实施策略和步骤,并艰苦细致地去落实。否则,即使改革方案制订得多么花团锦簇,也会变成一纸空文。有些改革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很多时候不是方案本身有问题,而是组织工作没有到位造成的。特别是要注意及时有效地解决利益攸关方的问题。
二是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条件差异很大,区域经济不平衡,各个行业千差万别,需要制定一套统一的、科学的改革方案,但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方案,并且要在不影响总原则的前提下,处理好整体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实现文件与实际的结合。必要时,要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改革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十多年过去,实践证明财税改革是成功的。这一点已毋庸置疑。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财税制度仍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存在种种客观原因,有些改革内容没有提出,有的改革没有一步到位,有的改革作了调整;另一方面是形势的发展,14年过去,情况有了很大变化,需要作出进一步的修正。
今后财税改革的方向在哪里?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一段讲话指出了今后财税改革的方向:“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我想,这些就是财税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是我们近期、中期需要为之奋斗的。
财政支出改革使财政管理更规范
——财政部原部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
1994年进行的财税改革,重点放在收入分配的改革上。但在1998年以后,财税改革的重点开始转向财政支出。当时,财政部内部达成了一个共识,财政收入的改革成功了,如果支出改革不同时推进,有多少钱也不够花。而且花钱不当,群众不满意,其危害性可能比收钱不当还要严重。
1998年,推出了支出改革方案,改革内容大大小小有十项,包括部门预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我记得方案上报国务院后,当时分管财税工作的李岚清副总理改动了一个字。原来的国库集中支出制度被改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当时,我国还不具备推行公共财政的条件,于是先确定了转移支付的方向,为以后推行公共财政做准备。如今回望这段历史,感觉当时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此后,转移支付制度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到目前为止,我国大体上形成了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性转移支付体系。转移支付的结构不断优化,政策逐步细化,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达到13991亿元,相当于1994年550亿元的25.4倍,年均增长28.3%.
1998年之后,财税改革的重点转向财政支出,但同时收入方面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2002年,中央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改成了共享税。2003年以后的税收增量,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中央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这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中央增加的收入成为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重要财政来源。
我在担任财政部[*{a}*]的十几年中,心中始终有两个杠杠:一是中央财政本级的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不要扩大;二是中央财政收入增加了,要把增量的大部分转移支付给中西部地区,为他们在支出均等化方面创造一些条件。分税制改革历经14年而不衰,发达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也支持,其中实行转移支付政策是根本原因。
回顾财政支出改革的历程,我认为这项改革是非常成功的。财政支出改革,使得财政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使得预算的分配更加合理,预算的执行更加公开,预算的追加不再随意。实际上,这项改革背后更为深刻的内容是对财政系统本身的削权。当时财政部流行一句话:你来是这么多钱,不来也是这么多钱;处长来是这么多钱,省长来还是这么多钱。所以“跑部钱进”的现象大为减少。我认为,既然实行市场经济,改革时就不能加强政府部门的权力。只有这样,我们的改革目标才能实现。
财税领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阵地
——财政部原部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金人庆
财税领域是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我国的改革开放从农村的包产到户、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财税改革则从中央对地方放权让利、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利税分离开始。一直到1994年以后,我国才形成比较规范、统一的分税制。现在谈改革开放的成就,我认为最能说明问题、最让大家心中有数的就是财税改革,因为财税收入是真金白银!
30年财税改革的*9个成果是财政收入的“蛋糕”做大了,为进一步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1978年我国财政收入只有1132亿元,1993年筹备分税制改革时,财政收入不到3000亿元,而2007年财政收入达到51302亿元,今年估计将达到62000亿元,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财税改革30年来,财政收入“蛋糕”扩大了44倍。现在1个星期的财政收入就等于1978年1年的财政收入。
30年财税改革的第二个成果是财税工作的地位不断提高,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财税的宏观调控作用越来越明显了。过去我国只有治理通货膨胀的经验。1997年以前,我国宏观经济出现的问题基本上都是经济过热、通货膨胀。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简单讲就是“关水龙头”,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也让我们取得了新的经验,即如何治理通货紧缩的经验。我国通过扩大政府公共开支,带动了经济发展。1997年~2002年,国家发行了9800亿元的国债,调动了30000多亿元的资金。2003年以后,我们又取得一个新的经验,就是如何既防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又防经济过冷、通货紧缩。为此,我国实行了稳健的财政政策,即中性的财政政策。由于有了这些经验,面对最近美国发生的金融危机,我们是胸有成竹的。我相信只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他一些调控手段密切配合,我们是可以解决目前宏观经济出现的问题的。
30年财税改革的第三个成果是我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开始确立并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人们常问:什么是小康社会?什么是和谐社会?有人说最本质的是要做到三件事:*9,让孩子有钱读书。第二,让病人有地方看病。第三,让老人有所养。而这三件事正是公共财政、社会保障要做的事。我国在2003年以后基本搭建起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并已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问题。
30年财税改革的第四个成果是建立了促进经济发展的财税体制。改革开放刚开始时,国家实行放权让利、分灶吃饭、税利分流以及承包政策。事实证明,从中长期来看,承包不是规范的财政制度。我们应实行规范的财税体制。尽管1994年的财税改革,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包括分税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财权和事权匹配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但它是功不可没的。2003年以来,我国实行了所得税共享制度,完成了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即将推行增值税全面转型。此外,财税系统内部的改革也进行得轰轰烈烈。例如,通过改革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执法,税法的严肃性大大提高。
可见,这几年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是因为我国经济“蛋糕”做大了,企业“蛋糕”做大了,我们收税的本事也大了。而纳税人的平均税负并没有提高。通过改革,财政、税收、经济和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形成了良性循环。
30年风风雨雨走过来以后,我觉得有几条经验还要继续坚持。
*9,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财税工作的指导,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财税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二,要坚持以发展为主,把支持经济发展放在财税工作的首位。要通过财税改革消除经济生活中不稳定、不协调的因素。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现在我国的公共财政框架很好,但是水平不高,还有很多基础没有夯实,需要不断完善。特别要研究和制定多种有效的制度、机制,把公共财政、公共服务的钱用好、花好,真正花到老百姓身上。
第四,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财税制度改革。要紧紧盯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进一步完善财税制度,并通过新的改革,巩固已有的基础,开拓新的阵地,取得新的成果。
第五,要重视财税队伍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
上下一起努力保证了新税制的顺利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
1994年税制改革取得成功,是因为抓住了有利的历史机遇,中央[*{a}*]高度重视、为改革指明方向,各级税务部门的努力也为新税制的如期实行铺平了道路。
税制改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a}*]下进行的。当时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9线亲自指挥。从方案设计到税种、税目、税率的确定,从税法的立法通过到赴各地调研、宣讲、做说服沟通工作,从全面实施到解决出现的新问题,中央[*{a}*]经常亲临现场,体现出他们对财税改革的高度重视和关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a}*]也非常重视税制改革。安徽、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四川、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主要[*{a}*],亲自带队深入企业,研究解决问题,有的还走上街头,充当税法宣传员。党政[*{a}*]的重视是税制改革的重要保证。
各级税务部门为税制改革作出了贡献,税务干部做了大量工作。起草方案的文件、数据测算的资料、干部培训的教材、税法宣传的材料,以及电台、电视台和报纸上的税制改革资料介绍等,可以装满一辆130卡车。
记得在起草6个税法(条例)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原总经济师张忠诚带领10多个人进行了两个多月的封闭式作业。税法(条例)大部分是1993年12月13日通过的,1994年1月1日就要执行。税法(条例)要发下去,要学习贯彻,还要向企业宣传,时间非常紧迫。税务部门从1993年10月就开始了内部培训,由国家税务总局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培训县税务局,县税务局再培训基层税务所,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象。
1993年12月12日,朱镕基到安徽省安庆市检查工作。看完一个粮站后,他突然问到:“附近有没有税务所?”陪同人员用手往南一指:“前边就有。”朱镕基立即前往。在办税服务厅他问税务干部:“新税制就要实施了,准备工作做好没有?”安庆市税务局局长说:“基本上没问题了。2000本新的增值税发票刚到,马上就能发到企业手里。”朱镕基问,明年1月1日就要实行新税制,大家弄懂了没有。大家回答说:“办过培训班了,基本懂了。”朱镕基说:“那我考考大家,征消费税会不会推动物价上涨?”他指着一个专管员,让他回答。这位专管员说:“不会的。因为消费税征收面比较窄,只针对少数消费品进行特殊调节。”接着,朱镕基副总理环顾全场后说:“请具有大专以上文凭的人举手。”这个局共有53人,30多个人都是大专以上文凭,占总数的70%.朱镕基非常满意地说:“你们都很年轻,文化素质也高,看来新税法学得也不错。明年1月1日实行新税法,我心里踏实了。”最后,朱镕基主动和大家合影留念。
我回忆这段往事,就是想说明一个问题:正是上上下下一起努力,才保证了新税制的顺利实施。
财税改革的路还很长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
1994年财税改革在中国财税史上是非常重要的一段历程。2000年以前,对这项改革是成功还是不太成功,争议很多。但从2000年以后,争议就不多了,人们对改革取得了成功达成了共识。
现在回顾这段历程,我有一个体会,就是改革的路太长了。许多人辛辛苦苦完成了一项大家都公认是成功的改革,但现在看来,现行的财税制度仍然还有许多问题。比如营业税改增值税,什么时候可以改?下这个决心很难,改革的难度也很大,难度不亚于1994年的财税改革。
我们常说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事实上,第三产业发展缓慢与营业税是有关的。目前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企业税负较重,而且对劳务出口不退税。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发展良好,我国已成为世界工厂,这主要得益于对制造业实行了出口退税制度。服务业发展不起来,我认为与营业税制度有关。营业税对服务业的影响,相当于过去实行的产品税对制造业的影响。营业税改增值税不是第三产业发展的充分条件,但是是一个必要的条件。营业税改增值税,第三产业不一定就能快速发展,但是要不改的话,第三产业要快速发展就很难。
不改革营业税很难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但是改革营业税,关键需要各方面达成共识。
30年改革开放,特别是1994年的财税改革中,财税部门的同志从理论研究、工作方案的制订、数据测算到人员培训,都付出了大量心血。但是即使这样,改革的进展,离我们要达到的目标还有很远的距离。
回忆1994年财税改革的历程,我越来越觉得财税改革的艰难。难在哪里?我觉得难在如何让社会各界对财税改革达成共识上。因此我认为,目前应该加强理论的研究。理论界应该结合实际,把问题挖掘得更深、剖析得更彻底,能够让全社会,包括企业界、居民、政府、决策层都理解,这样才可以形成共识。没有共识,任何好的方案都实行不好。形成共识是*9步,制订方案才是第二步。方案可以变动,但形成的共识是不可动摇的。所以,我认为,摆在当前财税部门面前的头等要事是,怎么让各方面对下一步改革形成共识。希望今后“务虚”的会议要多开一点。研究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多召开研究性的会议,以期在财税改革方面形成共识。
分税制改革是财税改革的里程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共
1979年,财政部门出了一件大事,年底算账出现巨额财政赤字。170亿元的财政赤字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当时,170亿元是个大数目。大家对赤字看法不同,争论得十分激烈。因为在人们心目中,财政赤字是资本主义国家才有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赤字呢?
细究当时出现巨额赤字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国家实行了三项政策:提高农副产品价格、提高城市职工工资、调整企业利润分配体制。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启动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归还欠债,落实政策。几乎每一项政策都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这是政府为进一步推进改革不得不付出的成本,同时也使原本不宽裕的财政收支情况不断恶化。那时候,财政部门编制预算都是平衡预算,改革政策一出台,对支出的预期不足,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赤字。
赤字出现之后,其他问题也显现出来。国民收入分配明显向个人倾斜,个人收入提高很快,政府收入则逐年下降。在这样的背景下,财税体制不改革已经没有出路。于是,国家启动财税体制改革,由此也拉开了我国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当时,财税改革担当的角色就是经济改革的排头兵,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搭桥铺路。
从1980年进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改革,到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再到1988年起实行“多种形式包干”的体制,结合工商税收改革以及两步“利改税”,我国的财政收入逐步从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向按税种划分转变,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20世纪90年代初,财政承包体制和脱胎于计划经济的税制开始显现弊端。这些弊端迫使国家尽快实施财税体制的深刻变革。1994年,国家推出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是财税改革的里程碑。
展望今后财税改革的方向,我认为应该继续深化改革,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基本制度建设上。比如改革预算法,研究设计民主决策程序、科学评估绩效考核制度等。在税收方面,进行有增有减的税制结构调整,一味减税在我国并不适合。
应当建立“多维”的财政理论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李俊生
从我国财政学发展以及财政理论建设的历史来看,改革开放30年,有几个问题是不容回避的:改革开放对我国财政理论建设意味着什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学界在财政理论的建设上做了什么?我国财政理论的未来方向在哪里?
对*9个问题的浅层次回答是,改革开放是对“文革”的拨乱反正,带来了财政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春天。实际上,如果仅从这个角度来看,就没有看到改革开放对我国财政理论建设的更深层次的意义。严格来说,我国的财政学、乃至我国的经济学都属于“舶来品”,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实际上都是根植于西方社会,根植于西方国家的经济与政治的。要想使它们适用于中国,还必须对之进行改造,使其中国化。但是,回顾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学理论与学科建设的历史,我们会发现,我国财政理论建设实际上是一方面努力挣脱传统理论教条的束缚,一方面拼力吸收西方财政理论与方法的过程,充满了艰难与困惑。对西方财政理论和经济理论的大量吸收甚至照搬,在丰富我国财政理论的同时,也造成了“消化不良”。
为什么会“消化不良”?从理论上说,西方经济学是有假设前提的,比如自由贸易学说和完全市场竞争理论的基本假设前提是全要素的自由流动,然而在我国国际贸易实践中,这个假设前提却被修改成资本的自由流动,将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排除在外。
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我认为,如何在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理论兼收并蓄的同时,在充分了解和掌握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建设和发展能够反映中国财政发展规律的、具有科学的方法论与合理的结构体系的财政理论,已经刻不容缓。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财政学未来的走向应当是建立“多维”的财政理论。建立“多维”财政理论,应基于财政学和财政理论的边缘性特征,基于我国改革开放30年财税改革和财政理论发展的实践,摈弃现在通行的“一维”的思维方式和“一维”的方法论,以我国经济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以经济学为基础理论,兼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兼收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以及其他研究成果与方法,同时以满足我国未来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管理与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财政理论。
30年财税改革成就辉煌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研究员何振一
30年来财税改革始终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不仅创造了中国财税发展史上的奇迹,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未来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启迪。我认为,财税改革*5的成就体现在四个方面:
*9,理顺了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与经济的关系,初步建立起两者之间的长效良性循环机制。这主要表现在30年来,财税不断改革和完善制度、体制与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持续又好又快发展。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又为财政实力不断增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30年来经济与财政总规模以惊人的速度双双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从改革前一年的3600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4万多亿元,增长近68倍;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1100多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6万亿元,增长54倍。2007年一周的财政收入近1000亿元,接近1978年的全年财政收入。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第二,财税改革为中国城市改革的启动发挥了开路前锋的作用。当年,安徽农民的创举使国家找到了农村改革的突破口。但是,改革在城市从何起步,一时大家的认识还不一致。财税部门率先提议财税改革先行一步。最后经中央决定,财税部门率先发动了以搞活经济为目标,以财政放权让利为方针的改革,先后发动了向企业、向政府各经济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改革,不仅打开了城市改革的突破口,也为城市改革的拓展与深化提供了财力、体制和制度的支持。
第三,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为市场经济提供了财政保障机制。从1992年起财政职能范围和支出结构开始变革,1994年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配套推出,以及后来预算管理体制全方位改革,到2006年基本上实现了财政模式转换,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体系,从而使财政走上了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协调的良性发展轨道。
第四,初步构建起科学发展的财政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自然之间全面协调发展。财政资源进一步向“三农”倾斜,向民生倾斜;绿色财政初步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不断推进。科学发展的财政体系雏形已经显现。
对30年财税改革的实践,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总结可以得出许多经验。但从总体上看,最基本的经验我认为可以归纳为下面几点:一是必须始终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方向,二是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三是要以人为本,四是在财政体制改革中,必须始终坚持责权利三者协同变革,不可偏废。这是一条财政体制变革中必须坚守的规律。在财政体制构造上,责权利三者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不可侵害的有机整体。分清责任是体制构造的核心,是完善而有效体制形成的基础,又是分权与让利的依据。在体制构造中,赋予相关主体权力是为了给相关主体履行责任提供必要手段,而赋予相应的利益是为了给相关主体履行责任以动力和压力。因此,在财政体制改革中,首先要划清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否则放权让利就失去依据。30年财税改革实践一再证明,相关责任主体边界划分不清,所构造起来的体制运行起来就会失去稳定性,不得不处于不断调整权和利的不稳定状态,从而影响体制效果的充分发挥。
财税改革的路子走得对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传纶
改革开放30年来的财税改革,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成绩都很大。
一方面,我国经济改革中哪一项措施的实行都离不开财税工作的支持。比如国有企业原来技术比较落后,效率和效益不高,负担很重。经过改革,现在状况有所改观了。这种改观如果没有财政支持是不可能实现的。很长一段时期,我国银行的资产负债问题很严重,很多银行不良资产所占比例很大。现在银行状况好转了,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财政的支持,财政投资减少了银行的负担。
另一方面,在支持经济改革的同时,财税本身的制度、体制、机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步。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逐步建立了公共财政框架。经过上世纪90年代后期的广泛讨论,公共财政体系逐步改善,公共财政框架初步形成。很多问题得到了明确,比如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供给,是政府必须承担的义务;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过程中,应该把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留给市场解决,把公共财政能解决的问题留给公共财政解决。公共财政最重要的是解决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合理化的问题。以前经济学书籍里常有这样一个例子,灯塔提供的是公共服务,所以灯塔应该由政府提供,需要财政支持。最近一个时期,有人认为灯塔也不是非得要由政府来提供,可以由市场提供。这反映了一种思潮,就是公共财政的功能应该限制在市场经济不可能起作用的领域。经过二三十年的实践,人们对公共财政的作用和功能形成了一个共识:政府不要限制市场经济办它所能够办到的事情,但同时,市场经济不可能、也不应该拒绝政府的参与和干预。至于二者应该如何结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二是税收制度逐步改善,并日趋完善。1979年我参加了一次财政部门的工作会议,会议请了一些律师参加。这些律师提的*9个问题出乎意料: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风险如何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出台后,外商觉得风险问题解决了。他们认为政府征收企业所得税,就意味企业缴税后剩下的利润是企业的合法收益。政府征收所得税,企业就踏实了。因此,建立健全规范、合理、明确的税制不是设置改革开放的障碍,而是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三是财政体制开始走上正轨。经过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通过分税制建立了完善的财政体制。财政体制在当时的改革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财政体制问题与国家的历史、背景、文化、状况、经济发展有关,在当时不可能尽善尽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体制还需要不断改革。
实践证明,30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是成功的,走的路是对的,但是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例如,目前的财政政策能不能保障经济继续长期持续性地增长?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国家资本的形成、今后一个时期收支状况有什么影响?对这些问题都应作出科学的评估。
来源: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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