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满三年的股东可以不经注册在二级市场交易,但草案对其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比例做出限制。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5%等类型的上市公司关联人,要求三个月内减持不超过股票总数的千分之一
随着《证券法》修订草案的逐步推进,IPO注册制也渐行渐近。此次《证券法》修订是对新股发行改革最为彻底的一次推动。
不同于照搬国外成熟市场的注册制方法,本次IPO注册制改革结合了中国资本市场自身的特点。据了解,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散户居多,为了保护投资者和促进发行企业与二级市场博弈能力的平衡,此次修订草案提出了股票转售限制的方案。
一位接近证券法修订的人士表示,股票转售限制方案是IPO注册制改革推进的基础。
从资本市场以往的发展历程看,上市公司“大小非”减持对市场压力较大,其中不乏上市公司大股东及突击入股者将资本市场当成“提款机”,疯狂套现。在实行IPO注册制后,由于上市门槛进一步降低,如果企业将上市当成套现的工具,显然扭曲了注册制制度的出发点。
此次《证券法》修订草案正是从此出发,提出了股票转售限制制度。由于大量散户参与的是二级市场(此处指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因此,股票转售限制制度注重对老股东在二级市场的减持行为作出制度安排。
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满三年的股东可以由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注册,但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原总股份数的百分之十,限制了老股转让的比例。
在二级市场上,未经公开发行注册的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能公开交易。
据悉,持股满三年的股东可以不经注册在二级市场交易,但草案对其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比例做出限制。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5%等类型的上市公司关联人,要求三个月内减持不超过股票总数的千分之一,这意味着持股5%的股东,要想在二级市场直接减持,十分麻烦,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且成本较高。
对于持股不满三年的上述上市公司关联人,要想减持则必须进行注册,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严格的流程,且减持比例亦要求三个月内不超过千分之一。
这是极为严格的限制,上述人士表示,此举正是为了将大量的减持堵塞在二级市场外,让其非公开减持。由此,形成了场外市场的博弈,从而做出较充分的价值判断,以此解决困扰A股市场的“大小非”减持问题,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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