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召开的“两会”上,央行[微博]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利率最终要放开,这也是利率市场化中的最后一步。存款利率放开在计划之中,在最近一两年就能实现。
 
  也就是说,存款利率市场化已经纳入了央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规划,估计存款利率放开比市场预期的要快。国内存款利率的放开,也就意味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上完成。
 
  “看上去很美”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从目前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现状来看,一般人都会认为,从1993年开始,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而且中国近20年来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政府管制的利率已经少之又少,除了银行存款利率上限管制之外,其他利率基本上已经放开。
 
  比如,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利率,包括同业拆借、回购、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的利率都已经完全放开;外币存贷款利率已经市场化;从银行信贷市场的情况来看,随着2013年7月贷款利率下限全部放开后,央行管制的利率只是存款利率的上限。不过,这些渐进式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看上去增强了市场对利率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但实际效果并未如预期的那样好,市场价格机制扭曲和资源配置无效率仍然是十分普遍的情形。
 
  也就是说,看上去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实际上,这20多年来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并没能完全理顺扭曲了的利率价格,未让金融市场有效的利率价格机制逐渐形成,也没有明显提升国内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反之,本应受惠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农村经济、民间经济、中小企业等弱势经济,却在这一过程中受到更多挤压。
 
  首先,在这个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各种金融创新(市场、机构、产品、工具等各方面),并未全部服务于提升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而是成了金融机构规避监管,以及资金在金融体系内自我循环、谋取利润的工具。比如,最近比较火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本质上就是一种金融资源在体系内循环的方式。这种循环,对突破政府利率管制及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有利的,但对实体经济的作用则是十分有限的。
 
  其次,我们应该看到,当前的不少金融创新,并未真正起到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而是通过进一步拉长资金投放的链条进行过度信用扩张,导致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效率严重下降,增加了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比如,银行信贷过度扩张、“金融脱媒”严重、影子银行盛行、“钱荒”事件频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泛滥、融资结构不合理、互联网金融突然风生水起、房地产泡沫严重、利率双轨制长期存在等现象,都与国内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扭曲、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有关。
 
  困难的最后一步
 
  当前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并非仅是如何来加快存款利率全面放开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央行认为需要条件成熟才能成形,也就是说,还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困难和市场困难。
 
  最重要的问题,是国内央行宏观调控的利率与成熟市场国家央行宏观调控的利率完全不一样。
 
  欧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央行调控的基准利率,往往与货币市场隔夜拆借利率或国债市场的回购利率相关。该基准利率作为一种金融市场的均衡价格,是一个宏观变量,是通过标准化的宏观变量模式计算或预测的结果,比如泰勒规则等。而且,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央行调控的基准利率有法定的基准利率及市场化的基准利率。尽管两种基准利率依据不同,但它们都作为金融市场均衡价格,都间接地引导整个金融市场价格变化和整个金融市场价格的基准。
 
  与之不同,中国的基准利率指的是“一年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它不是一个市场的宏观概念,而只是对银行体系的一种直接微观定价。这种微观的定价是整个金融市场的定价基准,其他金融市场的价格都得建立在这种定价基准上,而不是其他金融市场定价影响这种基准定价。比如,目前市场谈论不少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它的定价基础并非是市场的无风险收益,而是取决于基准利率高低。至于已经运行多年的“上海利率”也是如此。至于中国的一年期存贷款利率的基准性在哪里?它的依据是什么?可能很难有明确的回答。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市场均衡价格是无从谈起的。
 
  要迎接真正的利率市场化,可能还需要做几件事情。
 
  一是建立起新的基准利率体系,替代一年期存款利率的基准性,或者基准利率体系全面转型。新的基准利率体系不确立,将严重阻碍存款利率市场改革的步伐,将成为中国存款利率放开的严重屏障。二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很难一蹴而就,应逐步放开存款利率管制上限。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否则,存款利率市场化可能成为利益博弈无法解开的死结。三是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起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等。这些都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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