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9批“小城市”培育试点有水头、金井、安海、角美、青口、湖头、太姥山、榜头、龙门(安溪)、江阴、赛岐、杜浔(古雷)、仙阳、洋中(尤溪)、高陂等15个中心镇。
 
  万崇伟表示,“小城市”允许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和不膨胀机构的前提下,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探索建立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同时还扩大管理权限,强化财政职能,建立镇级财政金库,土地出让纯收入实行全留,财政收入采取确定基数、超收按比例留成的办法。
 
  据城市经济研究会相关专家表示,镇级“小城市”这是一个新概念,在赋予“镇”城市化联能的同时,并没有打破镇与市的行政架构。也就是说,试点镇或许被赋予扩大管理权限和财政权,但它与其所在县级市之间仍然是一个和谐共生的整体,发展镇级“小城市”,在提升镇的同时,不是对县级市的削弱。
 
  《方案》要求,我省要组织实施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争取国家更多政策支持。指导福清、长乐、福安、东山等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和上杭县土地整治省级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等。持续推进46个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继续享受原有政策至2018年。
 
  文章来源: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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