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财会〔2015〕8号)要求,为组织好我市广大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财政部举办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请访问竞赛网站(http://kjxxh.gaodun.com),或关注中国会计报社微信公众号(Accounting-News),点击底部菜单“信息化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了解活动进展。注册答题时间自2015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截止。参赛人员在注册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件信息。活动基本规则、评分及奖项设置可登陆竞赛网站点击查看“活动通知”(财会〔2015〕8号文)。
 
  二、竞赛内容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及其编报规则以及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中的常识性内容。参考材料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释义》(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讲解》(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竞赛辅导内容与有关动态请及时关注中国会计报和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
 
  三、各市(区)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本企业或所辖地区人员参赛。
 
  四、各市(区)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通过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会计信息化政策,普及相关知识,掀起会计信息化学习热潮,提高企业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五、加强配套,做好服务。各市(区)财政局要认真耐心做好竞赛活动的咨询解释工作,竞赛结束后,要认真落实好“获奖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参加竞赛未获奖但竞赛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12学分”的政策。
 
  联系电话:0750-3501621、3501733
 
江门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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