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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央行决定在前期山东、广东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北京、重庆等9省(市)推广试点。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部分贷款企业进行央行内部评级,将评级结果符合标准的信贷资产纳入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可接受的合格抵押品范围。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是完善央行抵押品管理框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效性和灵活性,有助于解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格抵押品相对不足的问题,引导其扩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
 
  简评:
 
  1、由于新增外汇占款持续减少,在不断降准以提高货币乘数之外,央行需要创设新的工具提供基础货币,PSL、MLF等新工具都具有这种作用,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也是如此。从长期看,央行完全可以通过新的工具创造基础货币而避免外汇占款收缩带来的流动性紧缩。
 
  2、从短期来看,并不适宜将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的推广作为央行实质性放松流动性的举措。其一,并非只要有合格的可质押的信贷资产,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再贷款,央行在信贷资产再贷款方面亦有额度控制,在已经试点的山东、广东的额度都不高。其二,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固然有一些机构合格抵押品不足,增加信贷资产质押具有帮助,但大多数机构持有较多的利率债、地方债、金融债等合格抵押品,特别是在今年地方置换债券大规模发行、赤字增加国债增发的情形下,金融机构的合格抵押品已经大为扩容。
 
  3、对于央行而言,从货币政策层面,这是工具箱的完善,具有长期意义;同时也具有结构调整的作用,可以有针对性的对金融机构提供差别化的激励,但央行分支机构微观调控裁量权的增加可能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新的困惑。
 
  4、基于对该工具试点推广的分析,我们并不认为其可以替代传统货币政策的放松,我们仍然判断年内有降准的必要性和较高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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