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既有对“51条”的深化和提高。比如,《方案》提出了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尝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和切实防范风险共五个方面的任务,充分体现了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工作的持续性,有利于推动金融服务更好适应高水平开放的实体经济发展需要。
 
  郑杨称,该《方案》的出台既是当前继续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加快金融创新的重要标志和具体体现,也为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明确了行动纲领和具体任务,将对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和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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