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下称《方案》).
对此,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郑杨在昨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相较于前期“一行三会”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的“51条”措施,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方案》,体现了“三个更高”。
具体而言,一是规格更高。《方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二是层面更高。《方案》由国务院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关内容涉及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发展的全局;三是要求更高。《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和措施,要求有序推进、风险可控,同时要营造良好的环境,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郑杨表示,此次《方案》内容丰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既有对“51条”的深化和提高。比如,《方案》提出了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和切实防范风险共五个方面的任务,充分体现了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工作的持续性,有利于推动金融服务更好地适应高水平开放的实体经济发展需要。
《方案》又提出了新的任务和举措。比如,明确要求上海“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和已有经验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提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金融服务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探索投贷联动试点,促进创新创业发展”、“在总结沪港通经验基础上,完善金融资产交易规则和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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