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互联网发展,满足纳税人、税务人不断增长的互联网税收服务需求,统筹推进“互联网+税务”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制定背景
(一)“互联网+”已成为国家战略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要求。7月1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对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提出具体指导意见。8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从顶层设计层面系统部署了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相关工作。各行各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应用新需求、新形式、新业态,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交通物流等新型业态日新月异。王军局长指出:“不热情拥抱、主动融入‘互联网+’,税收工作就没有希望,也没有未来,税收现代化更是无从谈起”。
(二)“互联网+”为税收工作带来新机遇和挑战
6月18日,王军局长和范坚总经济师在《以“智慧苏州国税”为抓手打造网上纳税服务体系》明确指示“总结各地好做法、好探索,积极借鉴有关部门经验。制定“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并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认真思考“互联网+税务”这个新课题,把握发展新机遇,紧跟时代新步伐,倾情打造“互联网+税务”靓丽品牌。7月10日完成初稿,王军局长、范坚总经济师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征求税务系统内外多方意见。9月9日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a}*]干部“互联网+税务”专题研讨班对《行动计划》进行专门讨论。按总局[*{a}*]指示精神,吸纳各方意见,形成《行动计划》。
(三)税收信息化发展与各地探索创新为“互联网+税务”奠定了基础
各地在“互联网+税务”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围绕“热点”、“堵点”和“痛点”,在互联网税务应用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提升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行动计划的定位
(一)描绘“互联网+税务”的行动计划蓝图。未来五年全面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统一规范高效的新一代电子税务局。
《行动计划》明确了“5大板块、20项重点行动”计划,勾勒出2020年普惠税务、智慧税务蓝图。众包互助、创意空间、应用广场、在线受理、申报缴税、便捷退税、自助申领、移动开票、电子发票、发票查验、发票摇奖、监督维权、信息公开、信息定制、智能咨询、税务学堂等重点行动计划的实施,将推动互联网创新与税收工作的深度融合,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贴心、实用的服务,有效降低社会运作成本,真正实现普惠税务。电子发票、数据共享、涉税大数据、涉税云服务、移动办公等重点行动计划的实施,将结合现有税务信息后台核心系统,打造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智慧税务,提升治税能力,把控“制数权”,实现各类数据整合分析的增值应用,促进中国税务大数据的形成,使之成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中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更好的为经济社会服务。
(二)理清工作关系。一是“互联网+税务”与金税三期、现有信息系统的关系,是创新、拓展、丰富和提升。“互联网+税务”不是简单将传统业务搬到互联网上,而是基于互联网生态圈构建税收管理新模式,拓展税收服务新领域,促进税收业务新变革,是税收信息化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理应包含的新内容、呈现的新形态、达到的新高度。二是税务系统各相关层级之间的关系,是既规范又开放、既充满活力又系统有序。税务总局重点负责做规划、做规范、做总结、做推广,统筹实现部分基础性、重点性项目。各省税务机关在《行动计划》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重点任务的落实,不断探索创新,丰富“互联网+税务”的内容。市、县税务机关在省税务机关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自主创新,贡献智慧。三是“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实现需要开放包容、内外协作。“互联网+税务”行动的关键是创新,而创新的思想和行动往往诞生于具体实践中,没有定式。“互联网+税务”行动必需以互联网思维谋划,以包容的胸怀和开放的架构,以选优激励的良性互动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和创新动力,充分吸收、转化互联网应用探索过程中的优秀成果,形成全社会竞相参与、创新思维竞相喷发的生动格局。
(三)指导税务系统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行动计划》本着统筹规划、整体布局的原则,明确了推进“互联网+税务”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区分创新主体和创新领域,各有侧重、统分结合、分类推动,从上到下,从内到外予以推动、指导和规范“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实施。《行动计划》明确了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坚守网络与信息安全底线,在开发互联网应用系统时应与信息安全保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行动计划的要义
(一)“互联网+税务”需要规范有序、协同创新。税务系统体系庞大、层级众多,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在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中,税务总局注重发挥司令部作用,做好顶层规划,明确方向和重点,出台规范标准,保障行动安全有序,做好总结和评价,激发税务系统上下、系统内外创新活力。对于部分重点行动,由税务总局统筹组织推进,形成成熟产品后部署推广。各省税务机关作为“互联网+税务”应用主体,应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行动计划具体任务的落实。部分基础扎实,实施条件充分的省市,可根据纳税人需求,积极探索丰富“互联网+税务”的内容。
(二)“互联网+税务”的核心是以纳税人为中心。“互联网+”核心理念之一是强调用户体验,具体到税务部门,也就是以纳税人为中心。“互联网+税务”的效果如何,纳税人的感受最深、最直接。基于此,《行动计划》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转变理念,设计了办税服务板块、发票服务板块,大力推进移动开票、电子发票,以重点解决纳税人感受到的难点、痛点、堵点,整合网上办税事项,打通“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涉税服务。
(三)“互联网+税务”是不断创新、迭代发展的。“互联网+税务”是动态发展的,它涵盖了已经开展的、正在探索的和将要实施的各项工作,随着互联网应用深入的程度、应用模式的创新,将不断丰富、不断进化。因此《行动计划》是顶层设计,将已做的、正在做的、未来要做的以及持续改进的纳入一个大的框架中,做到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快速部署、持续更新。
(四)“互联网+税务”需要与社会各界进行互动、协作。税务部门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不能自说自话、闭门造车。*9,行动的目标是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在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时,强调需求反向驱动,不仅注重听取纳税人的意见,更重要的是与纳税人随时互动,让其参与到纳税服务创新中来,充分汲取大众智慧,只要有好的项目、好的创意,我们都应该积极吸纳、给予激励。第二,“互联网+税务”行动还要与其他部门的“互联网+”行动相呼应、相配合,依托互联网形成跨部门协同治理格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第三,“互联网+税务”处于全社会互联网的大生态圈中,应积极借助于成熟的社交平台、支付平台、应用平台,借鉴互联网开放共享、众筹协同、链接融合等业务模式,快速构建税务互联网应用、显现互联网优势。
《行动计划》设计了社会协作、信息服务板块,建立税企直通车,畅通与纳税人的沟通渠道,突出“税务搭台,各方唱戏”,使得我们能够更精准地提供服务,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可广泛获取外部信息资源,为建立税务大数据奠定基础。实施“互联网+税务”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时,应充分借助其已有优势并充分考虑社会力量的发展变化,合作项目要可继承、可保护,保证持续化发展。同时更要严防涉税敏感信息和纳税人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泄漏,保护知识产权,确保技术可控。
四、主要内容与结构
总体要求:阐述“互联网+税务”的内涵,描述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行动目标。
重点行动:结合互联网技术发展特点,总结各地应用创新经验,提出“互联网+税务”5大板块、20项重点行动的具体任务,是“互联网+税务”切入点和着力点。
基础保障:从优化业务管理、提升技术保障和积极借助社会力量三方面,提出“互联网+税务”的保障措施。
组织实施:明确了组织[*{a}*]、沟通协作、考核评价、试点示范、培训宣传等方面具体要求。
五、重点行动解读
“互联网+税务”的20项行动是在分析互联网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各地税务部门的探索创新,借鉴其他行业互联网创新的经验和做法,深度挖掘互联网与税收工作融合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总结提炼的“互联网+税务”行动工作重点。
(一)社会协作板块
该板块包括3项行动,重点体现引导社会参与,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大众智慧得到极大释放,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创新正在成为我国经济活动中*2活力的部分, 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孕育兴起。互联网与税务工作的深度融合,需要社会各界、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只有发挥大众的智慧,才能推动税收工作发生质的转变。
1.互联网+众包互助
众包,是借助互联网等手段,*5限度利用大众力量,将传统由特定企业和机构完成的任务,转由自愿参与的企业和个人承担。众包是具有互联网基因的协作模式,伴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诞生和发展。引入众包协作模式,对于提升纳税咨询和办税效率,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提高税法遵从,具有积极的作用。
众包互助是通过交流平台引导纳税人自愿参与,相互解答涉税问题,同时也鼓励税务干部个人积极参与,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交流平台可以采取税务机关自建,可以借助百度等平台建立税务专区,或依托QQ、微信等第三方公共社交平台建立特定用户群。交流平台由税务机关主导,设置专门管理员,维持平台秩序,对疑难问题提供权威解答。采用互联网社区常用的激励方式,以贡献值、好评度、在线时长等为依据,给平台成员定级和晋级。
2.互联网+创意空间
众创是以用户作为创新的核心,以大众作为创新的主体,强调每个人都参与到创新之中,形成新型的创新创业模式。众创模式顺应了网络时代创业创新的特点和需求,为大众创业创新者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建立“互联网+税务”创意空间,就是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建立特定栏目,作为交流创新思想,展示创新成果的平台。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接纳纳税人、税务人、社会公众对改进税收工作提出的创意点子和创新项目,建立线上投票、点评等开放透明的评价机制,使优秀的创意成果脱颖而出,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速率,营造良好的税收生态环境。
3.互联网+应用广场
税务总局将建立纳税人软件应用广场,为各级税务机关和社会力量开发的纳税人软件提供官方发布渠道和展示平台。通过应用广场,税务机关将提供丰富多样的涉税软件工具,免费提供纳税人选择使用。与应用广场配套建立软件审核发布机制,经过功能、安全等审核后的软件方可发布。在应用广场发布的软件,对其下载量、用户评价、应用范围等进行统计、排名,方便纳税人进行选择,也作为对各类软件评优的参考依据。
在应用广场中,税务总局将发布便民办税工具箱,可实现纳税人办税统一登录,并陆续提供办税工具、离境退税辅助工具等软件。
(二)办税服务板块
该板块包括4项行动,重点是在总结各地创新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对网上办税业务优化与提升,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办税体验。办税服务板块与税收核心业务系统衔接紧密,与纳税人办理日常税收业务息息相关,该板块的创新需要前台系统和后台系统有效贯通,既需要税收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构,也需要稳固强大的基础支撑平台。
4.互联网+在线受理
“互联网+在线受理”并不是将传统的涉税受理业务“搬”到互联网上,而是应用互联网思维对涉税受理业务进行优化升级,并提供多元化的办理模式,力求更加便捷和高效。通过“互联网+在线受理”的推进,将使办理流程更加简洁高效,税收工作更加透明公正,办理形式更加多元便捷。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将大大简化,借此时机,应尽量将纳税人基础信息的更新和管理、临时登记证办理、真伪查验、信息查询的业务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对于认定类、优惠办理类等需纳税人提交申请、报送资料、税务机关审核的事项,应实现在线办理、网上进度查询,进而实现在线办结。对于备案类事项,实现便捷的网上办理。
5.互联网+申报缴税
“互联网+申报缴税”的重点是在各地网上申报缴税实践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和升级,逐步实现申报纳税网上办理、资料网上采集全覆盖,提供实时的税款催报催缴,并支持多种互联网税款缴纳方式。改变目前各地网上申报缴税应用不平衡的现状,选取示范单位的成熟应用向全国推广,避免重复开发,提倡集约化建设。
拓展税款缴纳方式,不仅支持银行转账、POS机、网上银行等方式,还要积极与第三方支付、手机银行等新兴移动支付方式实现对接,满足纳税人多种资金支付方式的需求。通过建立自然人数据库,借助金融机构进行实名认证,为自然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税费缴纳提供基础支撑。
6.互联网+便捷退税
退税业务办理需要的申请资料、证明材料要求比较多,办理流程也更加复杂和严谨。为跟上互联网应用的发展,应主动适应纳税人需求,优化流程,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外部申请和内部审批有效衔接,实现业务办理电子化和网上办结。
加快出口退税无纸化进程,在报关单无纸化基础上,实现出口退税申报网络化、审批无纸化、退库电子化,并提供网上跟踪办理进度。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和质量,助力对外贸易便利化。
7.互联网+自助申领
“互联网+自助申领”是对涉及发票、税收证明等实物交付的业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纳税人自助进行申领、配送、打印、真伪查验等。为提升纳税人办税服务体验,进一步释放办税服务厅压力,税务总局将依托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的功能优势,实现升级版纳税人网络自助申领增值税发票,各地引入现代物流服务,自动触发物流配送,提供全流程、自动化的发票申领服务新体验。
一是全流程实现信息化和自动化。纳税人网上提出申领发票、税收证明请求后,系统自动处理订单,自动启动和进行发票验旧,自动触发物流配送,并且全流程跟踪监控,确保发票、税收证明安全及时送达纳税人。二是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发票、税收证明的自助申领服务全年无歇,解决纳税人排队领票和节假日税务机关不上班,纳税人领不到发票的困难。
(三)发票服务板块
该板块包括4项行动,重点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基础,解决纳税人发票应用中的“痛点”、“热点”问题,创新服务方式,把*5的便利还给纳税人,同时减轻税务机关的负担,实现纳税人和税务人的双赢。
8.互联网+移动开票
为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适应跨地区流动经营新业态,税务总局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基础,利用数字证书与移动技术,建立安全可靠、渠道丰富的移动发票开具体系,以满足不同开票需求的纳税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跨地区流动经营的纳税人,为不同的纳税群体提供多元化开票方式。
“互联网+移动开票”将提供全天候、实时开具的移动互联网开票新模式,经营活动发生时可以随时随地开票,进一步提升经济活跃度,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9.互联网+电子发票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电子商务迅猛发展需求,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税务总局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基础,制定统一的发票电子文件标准规范,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发票无纸化进程。
电子发票替代纸质发票意义重大。不仅更加方便了纳税人和消费者,经过税务总局统一规范的发票电子文件,将具备统一的数据格式、发票版式、查验机制,也更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发票共享互通。
10.互联网+发票查验
随着“营改增”在全国逐步推进,增值税纳税人户数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量迅猛增长,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对发票查验的需求也不断提高。为进一步简化发票查验流程,优化发票查验服务,让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随时、随地、随需查验发票,提升查验感受,税务总局建立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平台,形成覆盖多种发票的方便、快捷、高效、稳定的发票查验系统,解决目前各省发票查验入口不统一、跨省发票需要纳税人自行甄别、查询条件繁琐、查询结果不统一、发票查验手段单一、发票种类不统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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