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形式包括现金和实物两种,实物返利又分为供应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方式。如果商业企业只能采取平销返利购入,平销返利的形式也会影响企业的税务成本。
 
筹划思路:商业企业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实物形式的平销返利购进,以达到能降低税务成本或迟延纳税的目的。
 
【例】商业企业C为一般纳税人。7月份,C企业以平销返利形式销售D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商品20万元,返利总额为20 000元,产品当月全部售出。以下分三种情况进行筹划。
 
方案一:若C企业按销售额的10%取得20 000元的现金返利。
 
该方案属于平销返利。C企业返利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7 0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 906
 
方案一: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2 906元,所得税为4 273.5[(20 000-2 906)×25%]元,两税合计7 179.5元。
 
方案二:供应方D以20 000元的食品作为给C企业的返利,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例1中方案一的分析方法,该方案下企业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0,应交的所得税为4 273.5[(20 000/(1+17%)×25%]元。两税合计4 273.5元。方案二比方案一降低了2 096(7 179.5-4273.5)元税务成本。
 
方案三:供应方D以20 000元的食品作为给C企业的返利,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方案三的分析方法,该方案下企业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2 906 [20 000/(1+17%)×17%]元,应交的所得税为4 273.5 [(20 000-2 906)×25%]元,两税合计为7 179.5元,应交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总和与方案一相同。
 
以上三个方案相比较, 实物返利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平销行为税务成本最低,是a1的筹划方式。方案一和方案三本期应交的流转税和所得税相同。但是,方案三中取得的实物返利在以后的流转中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从而降低以后期间的税收负担。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