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真实、全面地呈现广东公安出入境发展历程和文化特色,保护、弘扬和传承公安出入境历史,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正在筹建一个以表现广东公安出入境发展历程为主题的文化历史展览,现诚意向广大市民、海内外各界人士、广大公安民警,以及相关单位和团体征集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望积极提供线索,热情给与支持。
一、征集范围:
反映各个时期的中国公民护照、出入国签证等相关实物,范围包括:
(一)中国公民出国证照。
1、民国时期(1935年),持有护照、侨批等。
2、1949年至1955年,持有护照、签证、《归国华侨证明书》、《华侨出境通行证》等。
3、1956年至1977年,持有护照、签证等。
4、1978年12月,持有护照、旅行证件、签证等。
(二)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证件。
1、民国27年(1938年),持有港澳往来通行证件。
2、建国初期,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入口定期通行证》、《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入口单程通行证》、《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入口来回通行证》。
3、1951年改版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出入通行证》;1955年改版的《来往港澳通行证》;1956年改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4、1956年至1979年使用的《港澳同胞回乡介绍书》等。
(三)书信、照片类。
1、1978年以前,华侨、归侨、侨眷申请出国探亲、定居,需要提供与国外亲人联系的书信资料。
2、反映各个时期我国公安出入境政策发生变化的照片。
(四)其他物品。
反映出入境历史文化变迁,具有展览价值的生活用品等实物。
二、征集方式
征集以自愿捐赠为原则,也可采用借展、代管等方式。物品一经采用,将颁发捐赠证书及纪念品。
三、联络方式
各位市民如有意捐赠收藏品或照片,可与征集单位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邮编:510080;电子邮件:gachrjgd@163.com,电话:020-83119105、83110526,联系人:梁生、黄生、赖小姐。
所捐赠收藏品和照片原件,请提供文字说明(物品来源、涉及人物及身份等),征集截止日期至2013年4月30日。
广东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吁请市民能踊跃支持文化历史展览征集行动,积极捐赠与这时期相关的物件。所征集的物品,将有机会永久性公开展出,与广大市民一起重温广东公安出入境管理发展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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