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 股本溢价 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我国 会计准则 所规定的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项有四个内容: 资本溢价 、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捐赠资本和资本折算差额。
 
1.资本(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是指投资者缴付企业的出资额大于其在。
 
企业 注册资本 中所拥有份额的数额。股本溢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数额。
 
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是外部单位或个人赠与企业的资产。
 
3.股权投资准备 。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其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4.拨款转入 。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5.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接受外币资本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时,在收到外币资本日的市场汇率与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外币折算汇率不一致的情况下,按收到外币资本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资产入账的价值,与按照约定汇率折算为 实收资本 入账的价值的差额。
 
6.关联交易差价 。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所形成的差价。
 
7.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从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82条规定,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股本)。准备项目包括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资产评估增值、股权投资准备三项。另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1]64号),关联交易差价也不得用于转增资本。除上述外,资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均可用于转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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