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包括哪些单列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单列项目:
 
(1)净利润;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3)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4)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5)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6)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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