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鞍山考区)发放的通知
2016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鞍山考区)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携带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二、特别提示
1、原《鞍山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停止使用,一律使用本通知所附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2001年后取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学历的考生,可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报名时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工作有变动的,可加盖现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在此栏填写本人现无工作单位。
4、取得资格名称栏填写本次资格考试名称;
5、代取证书的需提供代取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在外地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取证委托书。
6、此表机打手写均可,若有其它不明之处可取证时现场填写。
请考生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1月21日,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证书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节假日不办公)。联系电话:5541439
附件:【下载查看】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一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照 片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学制 | | 学 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 取得时间 | |
报考专业 | | 级 别 | | 类 别 | |
取得资格名称 | | 批准日期 | |
证书编号 | | 证书管理号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
省(市)级人社(证书管理)部门及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章) 年 月 日 |
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资格考试批准日期,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