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安排及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7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有效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1.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jbm.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网络报名注册号。网络报名注册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请及时打印网上报名回执表。
3.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用书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选择,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只适用河南省省内)。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5月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考务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
*9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00:00至11月23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00:00至11月27日23:59。(2)网上审核时间:2016年11月18日8:00至11月28日17:30(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1月18日15:00至11月30日23:59。(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5日00:00至5月9日23:59。
(2)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审核时间、缴费时间和打印准考证时间。
(3)根据全国会考办和河南省会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开展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
(4)2017年5月9日23:59前完成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工作。
五、收费标准
按照豫发改收费[2013]326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40元。
洛阳市会考办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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