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哪些?高顿小编为你具体解答。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共13个税目,包括的10类经济合同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除合同之外的征税项目还包括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注意不同合同、凭证的项目范围的差异:
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如订购单、订数单等属于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包括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但是,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
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注意产权转移书据的范围及特点: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营业账簿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仅包括“四证一照”: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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