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1、符合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正在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3、自2018年1月1日起,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以上就是【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全部内容。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学习更多精品课程,查看完整报考指南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