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是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认定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4、一般纳税人认定是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5、在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6、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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