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接安庆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宜人社秘[2013]15号)文件通知,请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报送下列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按通知要求及时以公告形式(桐城会计网)通知到考生并对所属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一次报名条件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办证。

   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每人须填报《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可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提交近期二寸 照片两张(一张贴在登记表上,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在登记表上压照片右下角盖章,另一张用于证书)。同时,需附带身份证、准考证、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级合格人员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上述材料由于2月6日前集中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以便统一上报至安庆市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市财政局会计科(市和平路70号)             联系电话:0556-613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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