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一、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截止到2013年底,会计工作的年限规 定是: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008年毕业);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2009年毕业);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 会计工作满两年(2011年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2012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2013年毕业)。
二、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
答:1.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于9月14日至20日举行,共7天14个批次。
2.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于10月26日至27日举行。
三、考生该到哪去报考?
答: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考生应到单位所在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省直单位、中 央、部队等驻穗单位的报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网址:www.gdkszx.com.cn,电 话:37605711)组织。
四、我省实行网上报名了吗?
答:我省已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2013年4月10日—2013年5月8日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报报名信 息并且打印报名表,由单位对报名表进行审核盖章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以备 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确认时要带什么资料?
答:我省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省直考区实行后审外,其他考区均实行前审;高级资格统一实行前审。
1.报考初、中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2.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六、198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如何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答: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人员不能自行进行网上报名,需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报名点现场审查后由工作人员代为录入报名。
七、2013年初级资格报名时,考生是否可以自由选择考试批次?
答:不可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八、持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如何报名?
答: 持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需在广东地区参加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考试报名的人员,必须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入广东省的手续后方可报名。
九、2012年延考考生如何报名?
答:2012年已办理延考申请并确认的考生,如仅考所延科目的,不需缴费,不需资格审核,正常参加2013年初、中级资格考试。如2013年有新增考试科目的,需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
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自行从网上打印。
十一、跨省报名要办什么手续?
答:由于我省目前已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中级资格且已有合格科目的考生跨省报名时,无需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只需按正常网上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即可。
十二、会计工作年限怎样计算?
答: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按毕业后的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 计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当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 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十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四、考试用书在哪里可以购买
答:2013年度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和教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网上报名的同时直接在报名系统订购,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点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
十五、香港、澳门居民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根 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 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
十六、何时公布考试成绩,怎样查询?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公布一般在考试结束2个月后。目前,考生查询成绩的方式主要有:
(1)电话查询(本省16842168,信息费0.2元/分钟);
(2)网上查询(广东省财政厅网站:www.gdczt.gov.cn)。
十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什么时候下发,到哪里去领?如证书遗失应如何补发?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由各地人事部门负责。一般在考试结束半年左右开始发放资格证书,具体的领证时间、地点请留意当地人事局的通知。遗失证书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查询有关补办证书流程。
省会计考办
2013年4月16日
广东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
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省直广东省人事考试局020-37605711
广州广州市财政局020-38920206
深圳深圳市财政委0755-83938960
珠海珠海市财政局0756-2510768
汕头汕头市财政局0754-88179769
韶关韶关市财政局0751-8629053
河源河源市财政局0762-3388385
梅州梅州市财政局0753-2122119
惠州惠州市财政局0752-2881881
汕尾汕尾市财政局0660-3324857
东莞东莞市财政局0769-22831155
中山中山市财政局0760-88266262
江门江门市财政局0750-3501733
佛山佛山市财政局0757-83282276
阳江阳江市财政局0662-3412026
湛江湛江市财政局0759-3220631
茂名茂名市财政局0668-2283369
肇庆肇庆市财政局0758-2229343
清远清远市财政局0763-3366725
潮州潮州市财政局0768-2396302
揭阳揭阳市财政局0663-16867889
云浮云浮市财政局0766-88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