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人:应收票据,债务人:应付票据)(重点掌握)
  比较:银行汇票,记入“其他货币资金”。
  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收票据贴现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收到的金额
  财务费用 贴现利息
  贷:应收票据 票面价值
  二、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关键用途是填资产负债表。
  三、预付账款
  企业应该设置“预付账款”科目,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关键用途是填资产负债表。
  四、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五、应收款项减值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的各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应收票据等),可能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而无法收回。这类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就是坏账。因坏账而遭受的损失为坏账损失。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备抵法确定应收款项的减值。
  (二)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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