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资金
  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1.库存现金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1)如发现现金溢余: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应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他人)
  其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
  (2)如发现现金短缺
  借:其他应收款(应由责任人赔偿)
  其他支出(无法查明原因)
  贷: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
  为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当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事业支出”,“存货”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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