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发生与现金、银行存款有关的经济业务,还是发生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无关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账户中同时登记。复式记账法是由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原理所决策宾。任何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会引起至少两个项目的资金增减变动,而两个项目的变动金额相等。经营业务中客观存在的这各必须现象,通过会计核算把它全面地反映出来,就需要在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等的登记。
复式记账法优点
1、账户对应关系清楚,可以鲜明第反映各种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
2、账户设置适用性强,账户的基本结构为适用既反映资产,有反映负债的双重性质账户提供了理解的基础,因此,采用借贷记账法不要求所有账户固定分类;
3、依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账,无论发生额和余额都保持借贷平衡关系,对日常核算记录的汇总和检查十分简便。
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曾出现过三种复式记账法,即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记账必须采用借贷记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