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资料获取
高顿网校二维码
高顿网校APP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各位考生,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学员能更加系统地掌握考试大纲的重点知识,高顿网校特为考生汇总了【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每日一练习题精选】。即日起至5月,高顿网校每天都会为学员们推送由知名讲师推荐的经典习题。希望大家踊跃练习、巩固学习。为帮助大家充分备考,体验实战,高顿网校开通了高顿题库(精题真题、全真模考系统、名师答疑)>>>点击进入“免费在线测试” 会员可以通过多种题型加强练习,每道题都附有详细答案解析。同时,你可以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高顿网校APP,获取最绝密的内部资料,*9时间为您推送精选考题、*7考试动态、高清网课免费在线体验,高顿网校客户端,装在您口袋的贴心服务,对学习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是(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管辖。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知识点回顾: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原则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原则
  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⑤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8到达地、航空器*8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⑥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