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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所得来源地确定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财产租赁所得,以财产所有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 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为所得来源地
C.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D. 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确定,是<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难度系数☆。选项分析:选项A: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知识点链接:所得来源地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义务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5)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6)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8)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