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广西省北海市职改办于4月10日发布了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事项调整通知,对证书办理的资料携带、办理流程、证书管理的责任主体等等。高顿网校小编为各位考生搜集了通知原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变更及调整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管理责任主体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5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关于变更及调整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变更及调整证书管理责任主体
  (一)考试类会计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责任主体变更为北海市财政局,具体责任单位为:北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9-3035692,地址: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9号北海市财政局附楼一楼。
  (二)考试类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责任主体变更为北海市卫计委,具体责任单位为: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79-3087260或0779-3036637,地址: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0号原北海市卫生局办公区一楼。
  (三)除会计、卫生系列的其他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的管理主体,调整为北海市人事考试办。联系电话:0779-3219295。地址:北海市深圳路49号北海市人社局大院南楼二楼。
  自2015年4月1日起,由变更及调整后的证书管理责任主体或具体责任单位承办相应业务。
  二、有关工作要求
  2014年前(含2014年)通过会计、卫生中初级资格考试未提交办证材料的人员,请务必于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2个星期工作日内,填报《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及近期彩色白底免冠工作照(1张2寸,2张1寸),及时提交到以上相应证书具体责任单位办理证书。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桂人社发〔2015〕5号文件规定办理。如自治区有新规定,则按自治区*7文件规定执行。
  北海市职改办
 
  2015年4月10日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Duang~Duang~Duang~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开始,想知道如何应战吗?高顿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了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题库,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一史上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课程专业名称讲师试听
会计从业特色班
39363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网课+两套明星师资+3年超长学籍+保过协议
初级职称考试3个月必过
张老师|杨老师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
93%的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高顿名师
初级职称免费试听 中级职称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职称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各省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新手指南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攻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