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抗辩
  1.对物的抗辩——原子弹(关键词:任何)
  如果存在背书不连续等合理事由,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票据权利人拒绝履行义务。
  2.对人的抗辩——灭蟑灵(关键词:特定)
  (1)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高顿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题库,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一史上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课程专业名称讲师试听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高顿
名师
2016会计初级职称考试《上财名师保过班》-两门合报
2016《上财名师保过班》
全网最长课时网课+两套明星师资
3年超长学籍+保过协议!
初级职称考试3个月必过!
高顿
名师
2016初级会计职称《上财名师协议班》两门合报班-预售
2016《上财名师协议班》两门合报班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网课+两套明星师资
3年超长学籍+不过退费保障!
初级职称考试3个月必过!
高顿
名师
初级职称免费试听 中级职称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各省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新手指南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攻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