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
B.工业企业以不动产作价入股投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
C.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D.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不免征土地增值税;工业企业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和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属于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免征土地增值税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选项B为不征,也就是免征吗?
答疑老师回复:
是的。税法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如果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以工业企业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不缴土地增值税。但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或是投资、联营企业若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则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法定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高顿网校
初级会计职称题库,通过
初级职称名师团队研发,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史上最全面的会计初级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
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试听 |
|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 高顿 名师 |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精彩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攻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问题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指南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