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提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赠与;
5.交换;
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
(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7)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提示1】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提示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高顿网校
初级会计职称题库,通过
初级职称名师团队研发,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史上最全面的会计初级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
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试听 |
|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 高顿 名师 |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精彩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攻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问题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指南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