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审计工作底稿
知识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
1.在归档之前: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注册会计师可以作出变动,可能有删除或废弃工作底稿的情况。包括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2.在归档之后: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应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满前删除或废弃审计工作底稿。
变动条件:
(1)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注册会计师已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了恰当的审计结论,但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够充分;
(2)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
与归档前的修改不同的是,归档后的变动均应当记录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及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理由。审计档案应当保存原审计信息(程序、证据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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