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风险应对
知识点:控制测试
(一)控制测试的含义
在理解控制测试含义时要注意与了解内部控制以及实质性程序之间的区别。
1.了解内部控制(必须执行)
2.控制测试(是否执行视具体情况而定)
3.实质性程序(必须执行)
(二)控制测试的要求
(1)如果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就控制在相关期间或时点的运行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果认为仅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将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相关的控制测试,以获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三)控制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1)控制测试采用审计程序的类型包括询问、观察、检查和重新执行。
(2)控制测试的时间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何时实施控制测试;二是测试所针对的控制适用的时点或期间。
(3)对于控制测试的范围,其含义主要是指某项控制活动的测试次数。注册会计师应当设计控制测试,以获取控制在整个拟信赖的期间有效运行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如何考虑以前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
①基本思路:考虑拟信赖的以前审计中测试的控制在本期是否发生变化。
②当控制在本期发生变化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
如果拟信赖的控制自上次测试后已发生变化,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审计中测试这些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③当控制在本期未发生变化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
如果拟信赖的控制自上次测试后未发生变化,且不属于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是否在本期审计中测试其运行有效性,以及本次测试与上次测试的时间间隔,但每三年至少对控制测试一次。
如果拟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某些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每次审计时从中选取足够数量的控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
【提示】综上所述,如果拟信赖的控制自上次测试后未发生变化,且不属于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每次审计时从中选取足够数量的控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累积对全部控制进行测试的周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每三年至少要对全部的控制测试过一次。
④对特别风险的考虑。
鉴于特别风险的特殊性,对于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不论该控制在本期是否发生变化,注册会计师都不应依赖以前审计获取的证据,应当在每次审计中都测试这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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