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的方式
1.积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
方式:列明拟函证信息
含义:在询证函中列明拟函证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询证者确认所函证的款项是否正确
特点:询证函的回复能够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被询证者可能对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验证就予以回函确认
方式:不列明拟函证信息
含义:在询证函中不列明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而要求被询证者填写有关信息或提供进一步信息
特点:回复可以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可能会导致回函率降低,进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执行更多的替代程序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