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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法教材变动预测

2021年税法教材变动【参考】

第一章税法总论
(1)根据民法典对法人的含义进行了调整。
(2)新增行政复议机关职责有关规定。
(3)删除国地税合并内容的相关表述。
第二章增值税法
(1)新增采取填理、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的相关增值税政策。
(2)新增房开企业购入未完工老项目销售的相关规定。
(3)新增二手车销售的相关税务处理。
(4)对个别细节表述进行了微小的调整。
(5)新增转让股票等相关税务处理。
(6)对农产品核定扣除相关规定进行了重大调整。
(7)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的税收优惠进行调整。
(8)新增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
(9)对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进行调整。
(10)新增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有关事项。
(11)大篇幅删除征税范围中的定义性表述。
(12)删除对纳税人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
(13)对“转登记纳税人”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删减。
(14)对税率相关表述进行了精简。
(15)删除限售股相关税务处理的表述。
(16)对纳税人取得通行费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过时政策进行了删减。
(17)删除了进项税额抵扣中相关会计科目设置的规定。
(18)删除了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范围规定。
(19)对出口退税细节性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删减。
(20)删除了离境退税的具体流程。
(21)对出口退税的退(免)税管理进行了大幅度删减。
(22)对税收优惠细节性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制减。
(23)删除先征后退等税收优惠政策。
(24)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相关规定进行了大篇幅删减。
第三章消费税法
(1)删除成品油已纳税款扣除的相关规定。
(2)删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应税摩托车已纳税款的扣除。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1)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2)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发(2020)8号文件进行重大调整。
(3)调整了部分政策的实施期限。
(4)新增若干法规文件名称,明确了政策出处。
(5)删除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6)删除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1)删除军队干部取得的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和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内容。
(2)新增与新冠疫情防控有关的、取得境外所得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3)删除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境内原油期货、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的补偿等个税优惠政策。
(4)删除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资企业,汇算清缴时应纳税额的计算、删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税方法。
(5)删除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内容。
(6)删除员工因参加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外来源划分内容。
(7)删除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内容。
(8)删除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内容。
(9)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10)新增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具体计算公式等内容。
(11)新增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19号公告新政策的内容及例题。
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1)删除特别关税、原产地规定内容。
(2)删除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内容。
(3)删除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内容。
(4)新增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内容。
(5)新增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的详细讲解、新增重大技术装备内容。
(6)进口关税税率内容全部重新编写。
(7)出口关税税率部分内容重新编写。
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1)税目新增原矿加工为选矿等是否应征资源税的规定内容。
(2)资源税从价计征及从量计征的计税依据内容进行调整。
(3)删除原矿与精矿的换算与折算内容。
(4)删除视同销售的情形内容。
(5)删除煤炭资源税计算方法;删除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的规定内容。
(6)资源税优惠政策、征收管理部分按照新资源税进行调整。
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房产税法:
(1)新增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应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2)新增暂免征收房产税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的定义。
(3)删除和新增部分优惠政策。
契税法:契税法整节重新编写。
土地增值税法:
(1)删除土地增值税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
(2)新增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时间内容。
(3)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行为跨越“营改增”前后的土地增值税收入公式。
(4)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内容进行调整。
(5)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新增“改造安置住房”的税收优惠及改造安置住房的定义介绍。
(6)新增个人销售住房的税收优惠。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车辆购置税法:
(1)对一些概念性知识点进行重新编写。
(2)新增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提供发票电子信息办理纳税申报相关内容。
(3)新增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时须提供的资料。
车船税法:
新增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的税务处理。
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1)新增行政复议转送内容。
(2)新增行政复议的补充规定。
(3)对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案件进行详细表述。
(4)起诉税务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进行调整。
综合以上变动分析,2021年注会教材整体变动比较大,特别是第二章增值税法,几乎是“页页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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